上诉庭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在其上诉中提呈新证据的申请。
· 2年前
【国会报导】前首相纳吉涉及的SRC案,上诉庭维持高庭原判罪成后,在野党质疑纳吉再一次定罪后是否仍享有随扈及护送特权。
由 邱玉珊 · 2年前
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控方称,前首相纳吉指责他人将4200万令吉转入他的个人银行账户,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由 透视大马 · 3年前
辩方指出,高庭法官纳兹兰错误地要求前首相纳吉,为将4200万令吉从SRC国际转移至个人账户负责。
· 3年前
上诉庭择定新日期,也就是从4月5日起,聆审前首相纳吉就其SRC国际公司案所提出的上诉。
莫哈末纳兹兰将继续处理目前手头上的案件,即使审讯到了调任生效日尚未结案,仍继续由后者审理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去年7月判定前首相纳吉洗钱案罪名成立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将在3月1日,从吉隆坡高庭调到吉隆坡民事高庭。
上诉庭将从明年2月15日起,听审前首相纳吉就其SRC国际公司案所提出的上诉,为期12天。
前首相纳吉就其SRC国际公司案入禀上诉申请书的期限,获准延长30天。
纳吉坚称,偷窃的人不会把4200万令吉用于慈善用途,且大可把该笔资金用在隧道计划上,从而赚取10%利润等。
纳兹兰在总结是指出,纳吉的案件是我国有史以来最糟糕的滥权案,并说应以他的判刑作为警惕。
在前首相纳吉针对他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的同时,控方如今也入禀上诉,以加重他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前首相纳吉早前针对高庭驳回其要求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提供SRC国际有限公司案证人名单和证词的申请提出上诉,今天撤回这项上诉申请。
“我被谕令支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而4200万令吉的其中99%用于企业社会责任,不是个人开销,而法庭也确认,其中99%不是供个人使用。”
前首相纳吉针对高庭裁决他面对的7项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指控罪名成立及所判处的刑罚,提出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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