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成立一周后喊冤  纳吉:钱都用在慈善事业


纳吉指出,SRC国际公司的资金用于巫统的福利计划和孤儿的企业社会责任计划,而不是为了他的个人用途。(图:截取视频)

前首相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件中被判处洗黑钱、失信和滥权罪名成立一周后,他坚称,当中涉及的4200万令吉并没有供其个人使用或贿赂,而是用于福利项目,包括帮助孤儿。

纳吉也誓言针对吉隆坡高庭不公平的裁决提出上诉。

纳吉在昨晚发布长达7分钟的视频中指出,SRC国际公司的资金用于巫统的福利计划和孤儿的企业社会责任计划,而不是为了他的个人用途。

“我被谕令支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而4200万令吉的其中99%用于企业社会责任,不是个人开销,而法庭也确认,其中99%不是供个人使用。”

“例如,一名SRC案件证人指出,我向北根敦阿都拉萨孤儿院捐款40万令吉,是为了支付孤儿的日常开支和学费。”

“我因为这个这笔捐款被判处2亿令吉罚款。我因从事慈善事业、照顾孤儿和他们的学费而被惩罚。”

纳吉也感叹,他因把资金交给巫统而被惩罚。

“我也被判处罚款325万令吉,因为我向柔佛、槟州和吉打州巫统捐款65万令吉以推行福利计划。还有很多这类的例子,这不是为了我个人使用或个人舒适,而是为了人民和党。”

此前,证人在庭上指出,纳吉银行户头中的其中30万令吉转给柔佛巫统、100万令吉转给槟城巫统宣传局,以及5万令吉转给巫统巴东色海区部主席阿斯玛迪。

纳吉在审讯时指出,其信用卡中的54万3530令吉款项,是在美国的奢侈品店的消费,较后使用SRC国际公司的资金缴清。

他也透露,他于2015年在泰国曼谷的私人度假行程中,在一家豪华酒店花费12万7017令吉46仙。

纳吉更质疑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的裁决,并指没有证据证明沙地国王有意向他提供“捐款”,而证人的供词也说明了此情况。

纳吉的律师团在审讯中多次主张,纳吉认为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流入其户头的款项,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

控方认为,这笔资金是来自退休基金局(KWAP)的政府担保贷款。

纳兹兰在裁决时指出,没有证据证明纳吉本人被告知有关这笔捐款,或是在收到捐款时查证资金的来源。纳兹兰也指出,有证据显示,只要纳吉的银行户头余额不足,这笔款项就会突然出现在其户头中。

纳兹兰裁定,纳吉的律师团称这笔资金是捐款,是纯属无稽之谈。

纳吉在视频中,誓言要在上诉庭挑战其定罪和12年监禁刑罚。

“基于对我的支持和对真相的检定立场,我会继续对这项不公平的裁决抗争。我将充分使用上诉程序,并继续为人民抗争。”

“重点在于,我从未要求或被献议这4200万令吉作为贿赂。控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此事。”

纳吉的律师团于上周四(7月30日)针对这项裁决提出上诉。

高庭允许纳吉暂缓执行刑罚,并追加100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以等待上诉结果。

纳吉在担任首相期间也兼任财政部长、SRC国际公司名誉顾问、一马发展公司主权财富基金的顾问委员会主席。

SRC国际公司此前是一马发展公司的子公司,并由财政部长机构(MoF Inc)全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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