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判定前首相纳吉洗钱案罪名成立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从吉隆坡高庭调到吉隆坡民事高庭。
根据律师公会昨日发出的通告,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指示纳兹兰于3月1日起,从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调至吉隆坡第二民事高庭。
“大法官阿查哈发给律师公会会员的2/2021号指令的副本中,说明莫哈末纳兹兰调到民事高庭,并于3月1日生效。”
通告指出,请注意,有关调职将于2021年3月1日(周一)生效。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律师公会资深会员赛益依斯干达证实接获这份通告。
他说,由于莫哈末纳兹兰承审了纳吉的SRC案,因此这次调职引起关注,民众或会质疑大马的司法独立。
他认为,此次只涉及一名法官的调任,并不是一件寻常的事。
赛益依斯干达指出,莫哈末纳兹兰勇敢的裁决理应使大马司法独立走上正轨。
纳兹兰是取代此前具争议的苏菲安(Sofian Abd Razak),成为这宗大案的裁判人。
去年7月28日,纳兹兰宣判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7项控状全数罪名成立。
他说,证据显示纳吉知晓汇入3个AmBank Islamic的款项,却有意向公众隐瞒这一信息。
纳兹兰也说,辩方同样也无法对刑事失信和洗黑钱控罪,提出合理疑点,因此法庭裁定纳吉罪名成立,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目前,纳吉已申请暂缓执行令,同时提出上诉。
除了SRC国际公司案,纳兹兰现在手上仍正审理多宗大案,包括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依尔万涉及66亿令吉刑事失信案、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莫哈末依沙沙末受贿案等。
莫哈末纳兹兰考获英国牛津大学法律学位与硕士学位;他在2015年4月10日受委为司法专员,并在2017年1月30日擢升为高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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