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SRC案证人名单遭驳回 纳吉撤回针对裁决上诉申请


法庭批准纳吉提出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的刑罚,以等待上诉庭的上诉结果。(摄影:Najjua Zulkefli)

前首相纳吉早前针对高庭驳回其要求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提供SRC国际有限公司案证人名单和证词的申请提出上诉,今天撤回这项上诉申请。

上诉庭三司卡马鲁丁、巴威德拉和诺丁在纳吉代表律师努莎希拉提出上述要求后,撤销这项上述申请。

不过,努莎希拉要求法庭记录纳吉有权在实质性上诉中提出上述课题,并指这已经获得控辩双方同意。

主控官斯坦巴兰说,他并不反对纳吉撤回上诉,也不反对纳吉有权在实质性上诉中提出上述课题。

去年11月15日,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驳回纳吉要求获得证人名单和证词,以让他准备自辩的申请,高庭去年11月11日裁决纳吉7项滥用4200万令吉SRC资金表罪成立及需自辩。

今年7月28日,法庭宣判纳吉在7项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指控全部罪名成立,一共被判入狱7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尽管如此,由于莫哈末纳兹兰谕令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只需坐牢12年。

法庭批准纳吉提出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的刑罚,以等待上诉庭的上诉结果。

努莎希拉较后时告诉媒体,由于今天只是申请撤回上诉,加上纳吉需要在吉隆坡高庭出席一马发展公司案审讯,法庭允许纳吉今天缺席上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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