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728历史性裁决 回顾纳吉SRC案审讯重点


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将于来临的周二,针对纳吉的SRC国际案进行历史性的判决。(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将于来临的周二,针对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案进行历史性的判决,若他被法庭判有罪,可能面对高达20年的监禁。

基于安全考虑,吉隆坡法庭大厦将禁止任何人进入,除了那些需上庭的人士,当中包括纳吉。

此案的判决将由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进行宣读;现年52岁的他是牛津大学毕业生,并拥有金融业背景。

莫哈末纳兹兰于去年11月裁定,控方确立了对纳吉的表面证据,并谕令纳吉需自辩

此案是于去年4月3日开始进行审讯,共有57名控方证人和19名辩方证人被传召上庭,以及共807项文件被呈上法庭为证据。

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被控7项罪名,控状指SRC国际于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2月6日期间,透过其子公司Ga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以及社会企业责任(CSR)伙伴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将一笔为数4200万令吉的数额,转至纳吉的大马银行户口。

纳吉曾是SRC国际的顾问,该公司曾是一马发机构的子公司。

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以及一项滥权控状;一旦罪成,他需要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高达500万令吉的罚款。

若莫哈末纳兹兰宣判纳吉有罪,预料法官不会直接下判,很大可能择日进行减轻刑罚。

在减轻刑罚审讯后,莫哈末纳兹兰会批准辩方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一直到上诉程序结束为止。

法官也可决绝暂缓执行,而纳吉则需要立即送往监狱服刑,同时提出上诉的申请,而纳吉将会丧失北根区国会议员的资格;惟该情况不常发生在非谋杀和恐怖主义的罪案上。

若莫哈末纳兹兰宣判纳吉无罪,控方则需要针对该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由于大马是实施两级上诉程序,判决上诉的程序,最终会在联邦法院,耗时至少一年。

由沙菲宜为首的辩方律师指纳吉在2015年中旬,因户口出现4200万令吉而没有报警一事,是因为当时候SRC国际案的调查已经在进行中。(档案照:透视大马)

在所有的刑事案上,举证的工作落在控方的身上,他们一定要在合理疑点下证明纳吉有罪。这比民事案的机率衡量的举证来得更高标准。

当控方于11月总结该案时,莫哈末纳兹兰宣判,由前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为首的控方团队,成功证明了纳吉有罪,所以纳吉7项罪名的表罪成立。

汤米托马斯的助手为经验丰富的刑事案律师斯坦巴兰,而纳吉的代表律师则由沙菲宜领军;汤米托马斯较后在希盟政府于二月杪倒台后辞职。

纳吉在去年12月的自辩阶段,于证人栏内读出近300页的证人供词,然后接受汤米托马斯和斯坦巴兰长达11日的交叉盘问。

莫哈末纳兹兰在宣判表罪成立时说,控方成功证明纳吉透过其职务,设立了SRC国际;而该公司虽然是国家的天然资源策略发展公司,“实际上却是供自己利用”的公司。

“被告对SRC国际的影响重大,也占有主导的地位,他不只是个财政部长,财政部更是SRC国际和一马发展公司唯一的股东。他也是首相,根据公司章程,他可以委任或撤除董事。”

他说,控方的证据证明纳吉是促使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在2011年及2012年发出40亿令吉贷款给SRC国际的推手,并从中获益4200万令吉。

他也说,控方针对纳吉的滥权举证,成功透过前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供证,指纳吉曾指示他无需插手任何有关一马发展公司和SRC国际的事务

他指出,阿末胡斯尼曾于2015年建议,前往瑞士查核SRC国际资金遭瑞士当局冻结一事,为遭到纳吉在没有给予理由下拒绝,而纳吉拥有所有财政部下公司的监督权。

“类似的行为足以证明被告在SRC国际上,存有私人和个人利益。

辩方在6月的结案陈词中指阿末胡斯尼的供证不可信,因为对方曾因面对性骚扰女职员的指控,而责怪纳吉。(档案照:透视大马)

控方也展示15张由纳吉从两个银行户口发出的个人支票,数目总额达1070万令吉,接收者也证明已接获付款。

这笔花费用于在意大利和夏威夷购买名贵物品,以及在2014年和2015年,入住曼谷香格里拉酒店。其他的支票则用于家里装修和国阵的政治活动。

法官说,控方也透过数个“事实情况”,证明纳吉知道这笔4200万令吉的款项来自SRC国际。

“我发现被告知道这4200万令吉,是来自不合法的途径,而被告也没有合理的解释,来证明曾采取合理的步骤去确定这笔4200万令吉,是否来自不合法的途径。这可从被告透过三家银行户口的交易量和次数中发现。”

对于一马发展公司丑闻在2015年爆发时,纳吉对交易的发现,法官认为并没有纳吉向报警或是向银行投诉的证据。

斯坦巴兰于11月做总结时说,纳吉若震惊自己户口有4200万令吉,并认为自己是无辜的话,应该向警方做出投报。

“若你是一国首相,有人汇款4200万令吉至你的户口,我认为一个正常人会向警方投报,并让该事件进行调查,而不是当没事发生。”

斯坦巴兰也说,SRC国际的前首席执行长法依沙和刘特佐,都成了辩方指责的对象。

“许多人的名字被提出,例如法依沙和刘特佐,但我们没看到这些钱流入他们户口的证据。唯一一个人的户口有钱流入的,就是被告本身。”

前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领军的控方团队,但他在希盟政府于二月杪倒台后辞职。(档案照:透视大马)

斯坦巴兰说,刘特佐是纳吉的分身,以确保后者有足够的钱来达致目的。

“显然的,刘特佐不曾用被告三个户口的钱,因此,他在将钱存入户口过程中,并没有得以,除了却把这些支票不会被退票。”

他说,所以纳吉不可能不知道银行户口情况,并告诉法庭这是他首次遇到的案件,是事件的受害者

辩方在6月的结案陈词中指阿末胡斯尼的供证不可信,因为对方曾因面对性骚扰女职员的指控,而责怪纳吉。

辩方也指纳吉在2015年中旬,因户口出现4200万令吉而没有报警一事,是因为当时候SRC国际案的调查已经在进行中。

相同的,针对其大马银行户口出现不寻常交易,纳吉表示他没报警,是因为不想被指干扰当时正在进行中的调查。

纳吉的律师也说,控方并没有证明这4200万令吉,是来自公务员退休金局提供SRC的40亿令吉贷款。

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以及一项滥权控状;一旦罪成,他需要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高达500万令吉的罚款。(档案照:透视大马)

辩方说,纳吉被刘特佐误导,以为在2014年汇入他个人户口的款项,是来自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阿都阿兹的捐献。

辩方在口述陈词环节中说,纳吉是刘特佐、法依沙和银行家谎言下的最终受害者

纳兹兰在11月的表罪成立宣判中,也提及来自阿拉伯捐献可信度。

“辩方争论指纳吉相信户口的钱来自阿拉伯皇室难以维持,因为证据显示该笔款项是在4200万令吉于2014年12月被汇入前几个月,已经完全没用尽。”

这是我国首次有前首相涉及刑事审讯案,而纳吉一共面对42项控状,当中有5宗刑事审讯案,目前有三宗正在进行中。

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一马公司案中,纳吉被指在2011年和2002年期间,一共获得22亿8200万令吉;而另一宗案件则是面对滥权和篡改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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