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案】失信滥权和洗钱 纳吉被判表罪成立


透视大马

纳吉今日被判表罪成立,是我国史上首名因洗黑钱案而被判表罪成立的国家领导。(摄影:Seth Akmal)

涉嫌滥用前一马发展公司子公司4200万令吉的SRC案,前首相纳吉今日被判表罪成立。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说:“由于纳吉身为首相同时兼任财政部长职务,被告能够安排有关SRC国际公司事宜……这成为被告以权谋私的工具。”

法庭谕令案件进入第二阶段,并择订于12月3日至9日之间审讯。

这也意味着纳吉被指示进入自辩,他可选择保持沉默,并在犯人栏发表未宣誓声明,或是在证人栏发表宣誓证词,然后接受检察官盘问。

法官指出,被告滥权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失信控状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至于洗黑钱控状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纳兹兰说,控方举证显示纳吉滥权,以获取利益。

纳吉在聆听判决后,情绪并未有太大起伏。(摄影:Seth Akmal)

他说,证据显示纳吉利用他的职务,在2011年及2012年的内阁会议上,批准退休基金贷款给SRC公司,而部分贷款也发现汇入纳吉的大马银行私人户头。

法官也说,SRC并非“普通”公司,因纳吉被委为顾问,而证据也显示,4200万令吉被“滥用”,因纳吉使用有关资金开支票。

纳兹兰指出,纳吉发现资金汇入他户头表示惊讶,但纳吉并未指示任何人针对银行疏忽报警或入禀法庭。

他续说,滥用罪名是在资金从SRC公司汇出及汇入纳吉户头之前,因为纳吉掌管有关公司。

“依我判决,控方提出有利证据,证明被告利用职权满足私欲,如果(被告)无法反驳,那么终将会被判罪成。”

纳兹兰指出,纳吉可选择保持沉默,并在犯人栏发表未宣誓声明,或是在证人栏发表宣誓证词,然后接受检察官的交叉盘问。

纳吉选择在证人栏发表宣誓证词。

法官耗时一小时完成口头判词。

纳兹兰在宣读判词时,身穿暗灰色西装系上橙色领带的纳吉保持一贯沉默。

纳吉女儿诺雅娜、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及前日莱区国会议员也旁听席上聆听判词。

SRC案在4月3日指8月27日间,共开审57天,同时也传召了57名证人上庭供证。

在审讯期间,控方呈上超过750件证物,包括与纳吉银行户口有关的文件、现金交易、会议记录以及黑莓聊天记录。

SRC案的控状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于2011年及2012 年的40亿令吉贷款有关,纳吉被指于2014年及2015年期间,获得4200万令吉。

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以及一项滥权控状;一旦罪成,他需要面对最高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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