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案】纳吉未对4200万巨款报案 辩方称执法单位早已调查


透视大马

辩方律师强调,既然联合执法单位,已就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展开调查,因此纳吉无必要多此一举再报警。(摄影:Seth Akmal)

前首相纳吉的辩护律师声称,虽然高达4200万令吉的巨款被汇入私人户口,但纳吉并未于当时报警,是因为执法单位早已就SRC国际公司的案件,展开了调查。

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于今早,在吉隆坡高庭进行的“SRC国际公司案”审讯中,向法官解释,当《砂拉越报告》于2015年7月6日发布一则关于一马发展公司的文章后,警方、反贪污委员会、总检察署还有国家银行随即组织特工队展开调查。

“这些执法单位已就案件展开调查,所以他(纳吉)就交予对方调查。”

他在辩方总结陈词时反问:“为何还需要再报警呢?”

本周二,控方强调若纳吉真属无辜,他应该在发现自己户口多了4200万令吉汇款后,立即报警求助。

主控官斯坦巴南副检察司告诉法庭,纳吉其实可以起诉大马银行在他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转账到他的银行账户,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

“如果你是一国之相,但是却有人将4200万汇入你的户口,任何正常人都会报警,要求调查此事。不过,(在此案)这些事都没有发生。”

他为控方进行陈词时,针对此案第37名证人,即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三苏安华的供词,发表谈话。

于2011年1月7日成立的SRC国际公司,之前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其拥有权于隔年被转予财政部,而时任财长就是纳吉。

在2014年12月24日志2月6日期间,总数4200万令吉的巨款,透过SRC的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以及社会企业伙伴Ihsan Perdana,汇入纳吉在大马银行的私人户口。

66岁的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3项洗黑钱罪,以及1项滥权罪。一旦罪名成立,这名北根国会议员,将面对多达20年监禁的刑罚。

纳吉的代表律师团队,以著名辩护律师莫哈末沙菲宜为首,而本案控方则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所领导。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