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对银行户口一无所知? 主控官:绝不可能


透视大马

纳吉在2011和2015年,拥有5个AmBank银行户口,当时的SRC国际首席执行员的聂菲沙为这些户口的负责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由于前首相纳吉没有受到限制,因此他不可能对自己的银行户口一无所知。

主控官斯坦巴兰今日在SRC国际审讯案的口头陈词环节中告诉吉隆坡高庭,证据文件和通讯记录显示纳吉对自己的银行户口和盈余知情,包括里头的4200万令吉。

纳吉在2011和2015年,拥有5个AmBank银行户口,当时的SRC国际首席执行员的聂菲沙为这些户口的负责人。

“被告过去5年从未查看过自己的银行账户,这让我觉得很有趣。”

“他可以随时取得银行账单,然而被告选择对银行账单置之不理。”

斯坦巴兰续说,一马发展公司的中间人刘特佐匿藏账单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纳吉当时完全拥有登入户口的权限。

他针对刘特佐左右交易的指控争辩说,通讯记录显示这名出生于槟城的商人,无需在纳吉不知情下暗中行事。

纳吉之前曾指出,因为聂菲沙和机要秘书阿兹林都有汇报盈余的关系,所以自己可“觉察”户口的动态。

纳吉面临3项刑事失信罪、3项洗黑钱罪,以及一项滥权罪;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处高达20年的监禁。

这是我国首次有前首相涉及刑事审讯案,而纳吉一共面对42项控状,当中有5宗刑事审讯案,目前有三宗正在进行中。

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一马公司案中,纳吉被指在2011年和2002年期间,一共获得22亿8200万令吉;而另一宗案件则是面对滥权和篡改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

至于尚未审讯的刑事案中,纳吉面对6项总共66亿3606万5000令吉政府资金失信控状,这笔资金被用于解决一马发展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债务。

此外,尚有三项与SRC国际资金2700万令吉资金的洗黑钱控状。

这些案件的审讯将在不同时候进行,因为刑事案被控者需出庭听审,以确保审讯公平。

举证的责任落在控方身上,他们必须在合理怀疑下证明纳吉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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