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取消或延误可获退款 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或6月底公布


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修正后,将涵盖航班取消和延误的退款。(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首席执行员拉惹阿兹米表示,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MACPC)修正案将涵盖航班取消和延误的退款,如果一切顺利,将于6月底公布。

他指出,拟议的修正措施将允许乘客为取消或延误超过5个小时的航班申请退款。

该守则也将要求航空公司提供有关超售机票的信息。

“我们去年进行了磋商,我们希望本月与航空公司进行另一次后续会议,然后我们将获得所有内部的批准。”

他今天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的一场活动上说,“我们希望将其在宪报上颁布,我们的目标是在年中。”

拉惹阿兹米说,宪报颁布的过程仍处于磋商阶段。

他表示,“日期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时间框架是主观的,因为总是有可能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从而影响过程。”

此前有报道称,大马航空委员会预计在今年第一季度,于宪报上颁布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修正案。

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是于2016年6月在宪报上颁布,适用于所有进出马来西亚的本地或国际航空公司、全方位服务或廉价航空公司。

根据该守则,航空公司必须为航班延误两小时或更长时间的乘客提供膳食、电话和互联网等服务;如果航班延误5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后需要过夜,则必须进一步提供住宿和机场与住宿之间的交通。

大马航空委员会此前还表示,如果重新安排的航班超过3小时或更长时间不符合消费者的旅行目的,消费者有权在30天内获得机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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