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宗教教师性侵11岁女童 认罪判监26年鞭5下


49岁宗教教师性侵11岁女童,今日认罪后遭判监26年及鞭笞5下。

一名49岁宗教教师因性侵未成年女童,今日在拿笃地庭认罪后,被判监禁26年及鞭笞5下。

被告巴希里阿桑(Basry Asang)对两项交替控状俯首认罪。承审法官苏海拉斯拉克(Suhailla Selaq)裁定,被告首项控状判处13年监禁及鞭笞2下,次项控状则判处相同刑期及鞭笞3下,刑期分开执行。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4年8月18日下午1时至3时,在拿笃西加玛路一间无门牌住屋内,性侵当时年仅11岁11个月的女童,并于隔日同一时段在同一地点再度犯案。

被告所触犯的《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最低刑罚为监禁10年、最高30年,且须强制鞭笞。

副检察司黄俊涛(译音,Ng Juhn Tao)要求法庭严惩,指被告行为不仅残忍,更严重损害受害者尊严并造成心理创伤。

法庭谕令刑期从被告被捕日(2024年8月20日)算起,服刑期间须接受康复辅导,刑满后还需接受警方监督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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