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17岁乌兹别克少女的安邦警察,今天被控上庭面对4项罪名,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零吉保外。
被告是今年31岁的警官法兹鲁(Fazrul Razzi Yunus),他涉嫌于1月9日在雪兰莪安邦,强奸了一名未成年学生。
今天被带上安邦推事庭的他,共面对4项指控,包括强奸、性侵未成年人,涉嫌违反自然性行为,及在性侵时使用物体。
当时,被告皆否认有罪,法庭随后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
根据控状,被告一旦强奸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违反自然性行为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20年监禁和鞭笞。
至于在性侵犯时,使用物体的罪名,被告经定罪可被监禁最高30年和鞭笞;性侵未成年人的指控,则可判处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根据报导,这起案件于本月9日晚上10时许,在雪州安邦绍嘉纳,或有着“小云顶”著称的地区发生。
据知,事发当晚,受害者和男友在车内约会,2名身穿警队制服及配枪的警员靠近,除了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件,也指该处不能停车,向男方索取2000令吉罚款。
当时,警员威胁若不付款将展开逮捕,男方基于未带现款,唯有载着其中一名警员,到邻近银行提款。
消息指出,独留现场的受害者,当时被另一名警员开着巡逻车,载到“小云顶”另一处隐密地点,逼迫她三次口交,随后更强奸她,事后再把她载回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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