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撤销17洗钱逃税控罪 罗斯玛获判无罪释放


吉隆坡高庭批准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申请,撤销对她提出的17项洗钱和逃税指控,并获判无罪释放。(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批准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申请,撤销对她提出的17项洗钱和逃税指控,并获判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K Muniandy)今天审讯时,做出上述裁决。

他指出,对罗斯玛的指控是非法和有缺陷的,因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这些指控存在重复和多重性。此外,他们没有披露任何罪行。”

慕尼安迪说,他利用作为承审法官的原始司法权和固有权力,对被告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73岁的罗斯玛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钱,和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指控。

她在2023年9月入禀法庭,申请撤销她在洗黑钱和逃税案的控罪。

此案自2022年8月24日开审,控方已开始传召证人出庭作证,但罗斯玛随后向法庭入禀申请,寻求撤销控状。

罗斯玛也3次提交陈情书给总检察长,要求重新检讨她的案件。

罗斯玛在2018年,被控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吉隆坡安邦路天然橡胶大楼艾芬银行,以及于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在端姑阿都哈林路政府大楼的内陆税收局,犯下12项洗黑钱罪名和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罪名。

另外,罗斯玛仍在寻求推翻其太阳能弊案贪污罪成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2022年9月1日,莫哈末再尼裁决罗斯玛太阳能弊案的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罗斯玛已就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高庭也批准她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以200万令吉保外,并暂缓执行刑罚。

罗斯玛面对1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指控。

根据控状,罗斯玛是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里扎收贿,以作为协助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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