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列出7个理由,质疑高庭宣判涉及贪污指控的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邦莫达和妻子芝芝依芝蒂无罪释放,是错误的判决。
上周,控方上诉庭提呈上诉书,并列为7个人理由,要求邦莫达和妻子芝芝依芝蒂,继续答辩涉及的贪污指控。
控方在上诉书指出,高庭宣判邦莫达和妻子芝芝依芝蒂无罪释放是错误的判决。
案件主控官副检察司刘振豪在上诉书指出,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过度重视上诉人(检方)提出的证据,可是没有充分考虑关键证人、包括大众信托基金投资代理人诺海利和马迪的证词。
“法庭犯了错误,仅依赖地庭的初步决定,没评估完整的书面判决,并忽视了诺海利和马迪提供的可采性证据。”
“法官没有考虑两人(诺海利和马迪)提供的部份证据的可采性。”
去年9月7日,高庭批准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邦莫达和其妻子的检讨申请,推翻地庭在2022年9月2日谕令他们出庭自辩的裁决,并宣判他们无罪释放。
较后,控方在去年9月18日提出上诉。
邦莫达是在2019年5月3日被控上地庭,其中2项指控指出,他收贿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以作为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有限公司(Felcra),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单位的报酬。
时任Felcra非执行主席邦莫达被指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5时之间,在大众银行的美拉华蒂花园分行,通过芝芝向大众信托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贿。
另一项控状指出,邦莫达于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出于同样目的,通过芝芝的名义向信托单位顾问诺海里收取33万7500令吉贿金。
芝芝面对3项在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与丈夫串谋犯罪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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