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撤未申报资产控罪 地庭宣判达因无罪释放


达因于11月13日在八打灵再也的阿松大医院逝世。(档案照:透视大马)

已故前财政部长达因的资产申报案已告一段落,今日获地庭宣判无罪释放。

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在聆听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宣判达因无罪释放。

另外,法庭此前批准达因以28万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随着上述的宣判,法庭也归还这笔保释金给予支付人。

主控官旺沙鲁丁副检察司(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今早向地庭指出,控方决定撤回达因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6(2)条文的指控。

“我们谨致以哀悼。”

根据报道,旺沙鲁丁今早向地庭申请给予达因“获释但不等同于无罪”(DNAA)的裁决。

不过,地庭给予了达因无罪释放的裁决。

在今日的庭审中,达因的代表律师古迪亚星告诉法官,达因生前希望可以经过法庭的审讯,洗脱罪名。

“因此,我们的立场是,即使达因已经不在了,也应该继续审讯。”

达因于11月13日在八打灵再也的阿松大医院逝世。今年1月29日,他因未能按照反贪会的通知申报资产,在吉隆坡地庭被控。

达因在2023年5月,因潘多拉文件曝光相关的23亿令吉贪污行为而被调查,导致其与其家人名下的部分银行户头和资产被查封和冻结。

达因今年因拒绝向反贪会申报名下全部资产,而被反贪会控上法庭。敦达因未申报的财产包括1个银行户头、7辆豪华轿车、38家持股公司和19块土地和6所房产。

娜因玛则是在今年1月23日,因未遵循反贪会的指示申报其资产而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并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她未申报的资产包括2栋房产、6块土地、以及2辆马赛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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