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神健康为由寻撤3控状  高庭驳回前海军首长申请


高庭法官阿兹哈阿都哈密在裁决中说,被告的精神状况是否适合受审,应该由承审的法官调查。(档案照:透视大马)

莫实得海军造船厂(BNS)前董事经理阿末南利寻求撤销3项涉及刑事失信逾2108万令吉资金控状,今日被高庭驳回。

阿末南利也大马皇家海军前首长,他以精神健康为由寻求撤控。

高庭法官阿兹哈阿都哈密在裁决中说,被告的精神状况是否适合受审,应该由承审的法官调查。

他说,撤控申请已被驳回,案件交还地庭审理。

2022年8月16日,阿末南利因在濒海战斗舰(LCS)计划失信该公司2108万4151令吉,在地庭被控3项控状,但他皆不认罪,获准以50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1年3月25日,在吉隆坡莫实得大厦的BNS公司,身为BNS董事经理,以该职权获委托管理BNS公司资金,却失信,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下,将1354万1140令吉付款至Setaria Holding Limited公司在新加坡渣打银行的户口。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5月4日,在吉隆坡莫实得大厦的BNS公司,身为BNS董事经理,已同样形式失信,将136万零716令吉付款至JSD Corporation Pte.Ltd公司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户口。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22日,在吉隆坡莫实得大厦的BNS公司,身为BNS董事经理,将618万2295令吉付款至Sousmarin Armada Ltd公司在新加坡渣打银行的户口,涉及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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