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前首相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
纳吉指之前发出的特赦令还包括一份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因此要求政府照办。
法官法官阿玛吉星指出,没有足够理据进行全面听证来进行司法复审。
“所有证据显示,所谓的特赦令附加谕旨只是道听途说,不足以证明真的有这份国家元首签署的文件。”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告诉法庭,他们将对今天的裁决提出上诉。
目前纳吉仍在加影监狱服刑。
纳吉是在这个月1日通过沙菲宜和伙伴律师事务所,入禀高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作出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
他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特赦局、负责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七答辩人。
纳吉要求法庭指示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核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签署的特赦令,是否包括一份批准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
纳吉也要求法庭,如果这份附加谕旨确实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也就是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至他在吉隆坡的住家,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刑期。
现年70岁的纳吉在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后,在2022年8月23日入狱,他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较早前,特赦局将纳吉的监禁刑期从12年减少到6年,罚款数额也从2亿1000万令吉降低到5000万令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