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执行可觐见元首撤回” 律师:政府不应藏匿附加谕令


哈聂夫认为,政府不应该“藏匿”允许前首相纳吉居家软禁服完剩余6年刑期的附加谕令。(档案照:透视大马)

资深律师莫哈末哈聂夫认为,政府不应该“藏匿”允许前首相纳吉居家软禁服完剩余6年刑期的特赦令附录。

他指出,如果政府对所谓的特赦令附录感到不满意,并不愿意执行,可以觐见国家元首。

“如果存在特赦令附录,政府可恳求国家元首将附加谕令撤回。”

“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于今年1月30日卸任前签发了附加谕令,团结政府有无数次机会,针对纳吉寻求特赦等相关事宜寻求觐见。”

根据《阳光日报》报道,哈聂夫指出,如果前总理对王室附加谕令提出法律质疑,苏丹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证词。

不过,他说,根据规定,这种证词只能由陛下的授权代表出庭作证。

“特赦或附加谕令都属于官方事务,这件事可以由陛下的法定代表人作证,因为国家元首、苏丹或最高统治者,他们不能像普通人那样被带到法庭,因为这会玷污他们的地位。”

“除非是一起严重罪行的关键证人,比如谋杀。”

“如果陛下目睹了案发过程,陛下将不得不作为关键证人来到法庭作证。”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依直指政府把特赦令附录“藏匿”,以致纳吉无法居家服刑。

他说,虽然他之前多次写信给多名政府部长,包括首相安华,要求他们证实特赦令附录的存在,但至今依然毫无回音。

“你不能把它(特赦令附录)‘藏匿’,这是国家元首的谕旨。”

沙菲依17日在高庭法官阿马吉星完成审理纳吉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后,在法庭外这么说。

另外,副首相兼巫统主席阿末扎希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发出附加谕旨,即允许前首相纳吉居家软禁服完剩余6年刑期。

阿末扎希在本月9日提呈附加宣誓书,支持前首相纳吉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

他在提呈给法庭宣誓书中指出,前雪州巫统财政查夫鲁曾在1月30日于其住家,透过手机图像展示附加谕旨。

他披露,根据附加谕旨的内容显示,纳吉可在软禁条件下服刑,而不是在加影监狱服刑。

他进一步说明,附加谕旨有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印章和签名。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