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呈宣誓书 证实元首曾发附加谕旨


阿末扎希在本月9日提呈附加宣誓书,支持前首相纳吉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档案照:透视大马)

副首相阿末扎希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发出附加谕旨,即允许前首相纳吉居家软禁服完剩余6年刑期。

身为巫统主席的阿末扎希在本月9日提呈附加宣誓书,支持前首相纳吉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

他在提呈给法庭宣誓书中指出,前雪州巫统财政查夫鲁曾在1月30日于其住家,透过手机图像展示附加谕旨。

他披露,根据附加谕旨的内容显示,纳吉可在软禁条件下服刑,而不是在加影监狱服刑。

他进一步说明,附加谕旨有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印章和签名。 

“我看到了附加谕旨的全部内容,它构成了申请人赦免程序的一部份。因此,我可以确认第十六届国家元首于2024年1月29日颁布的附加谕旨的存在。”

“我坚信,除了我和查夫鲁尔之外,其他政府成员都已经看到了这份附加于是。具体来说,我知道(彭亨州务大臣)旺罗斯迪也看到了附加谕旨的副本,并且可以确认这一点。”

本月1日,前首相纳吉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软禁服完剩馀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准令。

随着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4日向法庭透露,将会有一名“关键证人”将会入禀宣誓书后,法官择定4月17日聆审该申请,并谕令沙菲宜在15日入禀书面陈词。

根据纳吉呈交的申请通知书,他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于1月29日,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也有另外让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存在。

纳吉在申请中指出,若真有上述附加谕旨存在,他寻求高庭宣判答辩人应立即执行苏丹阿都拉的谕旨,让他从加影监狱回到位于吉隆坡的住所居家服刑。

他在此申请中,把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主任和政府,列为第1至第7名答辩人。

纳吉在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2日,特赦局宣布,纳吉获得减刑,刑期从12年减少至6年。

特赦局发文告阐明,特赦局决定减少纳吉需缴交的2亿1000万令吉罚款,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