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申请居家软禁服刑 沙菲宜称有关键证人支持


纳吉日前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允许他以居家软禁的方式服完剩余刑期。(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今日透露,将会有一名“关键证人”将会入禀宣誓书,支持纳吉寻求以居家软禁的方式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

纳吉日前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允许他以居家软禁的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沙菲宜今日告诉高庭法官阿玛吉星,目前在等待关键证人回国签署宣誓书,因此要求法庭展延聆审至4月17日。

他说,这名重要证人已前往麦加,导致申请人无法获得这名重要证人在宣誓书上的签名,该名关键证人将在开斋节后返国签署宣誓书。

阿玛吉星随后批准沙菲宜的申请,择定4月17日聆审该申请,并谕令沙菲宜在15日入禀书面陈词。

纳吉是在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软禁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准令。他也将内政部长、大马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特赦局委员会、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法律事务部总监和政府等7造列为答辩人。

纳吉在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是在今年2月2日宣布,纳吉获得减刑,刑期从12年减少至6年。

特赦局发文告表示,特赦局也决定减少纳吉需缴交的2亿1000万令吉罚款,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是在2022年8月23日,一致驳回纳吉的终极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的原判,即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在2022年9月2日,纳吉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

在2022年9月6日,纳吉申请检讨联邦法院维持其SRC国际公司案罪成和刑罚的判决,联邦法院在2023年3月31日,以4对1多数票裁定,驳回纳吉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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