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了解货运代理土著股权51%政策


透视大马

在我国,1976年前获注册的货运公司并没有规定必须配有土著股权的要求,但1976年至1990年之间注册的货运公司则必须遵守土著必須持有30%股权的规定。(档案照:透视大马)

近日,货运公司需让土著持有51%股权课题闹得沸沸扬扬,事实上,此规定并不是新鲜事。

此规定是在2015年,由时任首相纳吉领导的政府所推出的。

当时,土著议程领导单位(TERAJU)是依据研究结果而做出相关决定。

不过,大马货运代理协会联合总会(FMFF)在当时要求政府豁免这规定,最终政府搁置该政策。

2016年,财政部宣布,货运公司不必让土著持有公司51%股权政策展延至2020年12月31日。

就在去年12月,即国盟政府决定,再度展延措施这项规定至今年12月31日。

在我国,1976年前获注册的货运公司并没有规定必须配有土著股权的要求,但1976年至1990年之间注册的货运公司则必须遵守土著必須持有30%股权的规定。

至于1990年后取得注册的货运公司,就必须面对土著持有51%股权的规定。

为何如今成为课题?

距离12月31日仅剩数个月,代表1500多家物流公司的马来西亚货运代理协会联合总会(FMFF)就在9月18日致函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长阿兹敏阿里,要求澄清土著股权的要求。

 《透视大马》所翻阅的联合会信函中指出,公司将被迫向土著投资者出售51%的股权。

“问题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和艰难的经济环境下,是否会有土著投资者想要购买超过51%的股权?或者土著投资者会更喜欢更安全的投资?”

“如果目前的物流公司被迫向土著投资者出售多数股份,这将意味着政府是要我们出售公司给土著或关闭公司。”

首相依斯迈沙比里在9月29日提呈第12大马计划时指出,目前土著企业股权尚未达到至少30%的目标,根据2019年企业股权数据显示,土著持股达17.2%、非土著(25%)、外籍人士(45.5%)。

数名国会议员日前在下议院会议中,提出土著股权规定的政策。(档案照:透视大马)

就在首相宣布继续强化固打制后,即引来一些批评声浪指,此政策违背了“马来西亚是一家”的概念,甚至欠缺包容性。

这也使立法者质疑政府,政府在1971年推出旨在强化土著的新经济政策(NEP),事隔40年后,该政策的目的已宣告失败。

这些人民代议士也批评货运公司必须让土著持有51%股权的规定。

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质疑政府,措施有关政策的公平性。 他认为,这项规定只会使精英阶层受惠,而非一般渔民或农民,再者这规定也会贬低非土著,皆因他们并非马来人或穆斯林。

另外,前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副部长兼行动党万宜国会议员王建民促请政府和物流业相关利益者,讨论货运代理商须让土著持51%公司股权的规定,因为这将对就业、港口运作、竞争力和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行动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指出,这些规定只会令“阿里巴巴“公司受惠(名义上是土著所有,落实上为外国人或其他种族持有),而且违背了“马来西亚是一家”的概念。

随著各方对该政策不满,财政部长东姑查夫鲁早前也宣布,财政部已经同意,延长国内货运代理商土著持股条件的执法期限至2022年12月。

他指出,土著议程领导单位将对土著参与物流业进行研究,并提呈报告给内阁。

他说:“财政部(MOF)已同意第二次延长国内货运代理商土著持股条件的执法期限至2022年12月,以便土著议程领导单位可以对土著参与物流业进行研究。”

“研究报告将提交给内阁,以决定土著参与物流业的方向,并确保该行业将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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