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兹紧盯纳吉SRC洗钱案 促控方负起责任速重控


拉菲兹敦促总检察署(AGC)“尽快”重新提控前首相纳吉。(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经济部长拉菲兹敦促总检察署(AGC)“尽快”重新提控前首相纳吉。

此前,纳吉在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2700万令吉的3项洗钱案中,获高庭裁定“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

拉菲兹在声明中表示,他尊重纳吉在案件延宕多年后申请DNAA的权利及高庭的裁决,但检方长期未能推进案件需作出解释。

他指出:“我不理解检方为何耗费如此长时间——自2019年起——仍未准备好必要的法庭文件以推进审讯。”

“此案涉及SRC,而纳吉已在相关案件中被判有罪并正在服刑。根据我对一马公司及SRC丑闻的调查经验,SRC的资金流向证据最为清晰。”

2019年,纳吉被控违反《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613号法令)第4(1)(a)条款,涉嫌收取与SRC相关的2700万令吉非法所得。

然而,由于检方至今未能向法庭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审讯程序尚未启动。

拉菲兹警告,检方的疏忽不应导致此案悄无声息地不了了之,尤其是在纳吉已因SRC相关案件被定罪的情况下。

“检方这种准备不足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许多马来西亚人都不希望看到此案因检方未能妥善准备文件而无疾而终。”

拉菲兹敦促总检察署明确重新提控的意向,并确保所有证据妥善整理。

“我呼吁总检察署尽快确认重新提控的计划,并完成必要文件,确保案件不再延误。”

他补充道:“作为国会议员,我将继续密切关注此案,确保其不被公众遗忘。”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