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女童失踪案 男子不认罪6万保释


女童廖家慧是7月20日,在新山地区一场盆舞节活动上遭掳走。(档案照:透视大马)

涉嫌掳走6岁女童廖家慧的31岁男嫌犯,今日分别在新山和古来的法庭面控,面对15项控罪皆否认全有罪。

31岁被告梁文胜(译音)今早在新山第二地庭面对6项控罪,之后被带到第三地庭被控2项罪名。

被告在新山法庭面对总计8项控罪,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念出罪行时,全不认罪。

其中一项罪行指被告于7月22日至23日,在雪州峇冬加里的一间酒店客房内,让女童脱去衣服并展示身体。

上述行为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5(a)(ii)条文(非肢体性侵儿童,出于性目的,导致儿童展现身体让他人观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 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也面对另5项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罪行,包括在其手机及硬碟内发现大量儿童色情照片及影片。

此案承审法官茜蒂诺莱达择定案件在9月12日过堂,允准被告以共3万令吉保外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释,期间须每月到警局报道、期间须交出护照及不得干扰证人。

被告在新山第三地庭面对2项绑架及禁锢控状,他同样不认罪。

法官拉希达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样必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交出护照及不得干扰证人。

嫌犯在新山法庭面控后,继续被带到古来法庭,面对3项控状共7个罪名,惟被告皆不认罪。

推事艾祖里沙希拉批准被告,以两项控状各4000令吉及一项控状2000令吉保外,总额为1万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7月24日下午4时,在位于新古来市花园的民宅被搜出一个白色长型动漫裸女童抱枕、一个白色长型穿短裤动漫女童抱枕及一个蓝色长型动漫裸女童抱枕。

第二项控状显示,被告被控于相同时间和地点,被搜出一个长型粉白色动漫裸女童抱枕及两个仿制女性私密处。

第三项控状,被告被控相同时间和地点,被搜出一个仿制女性私密处。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持有猥亵物品),罪成可判处长达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女童廖家慧是7月20日,晚上8时30分,在新山地区一场盆舞节活动上遭掳走。警方逮捕4名男女嫌犯,并经过连日寻找后,3天后即7月23日,凌晨4时许,在雪兰莪峇冬加里的一间廉价酒店寻获廖家慧,并逮捕一名31岁男嫌犯。

早前被捕的4名嫌犯暂时排除涉案嫌疑,在延扣期届满后获准口头保释,第5名落网的31岁男嫌犯早前被警方3次延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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