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今年4月疏忽照顾导致4岁男童达尼斯溺毙的幼儿园女教师,今日在怡保推事庭面控,惟否认有罪。
58岁艾丝特克里斯蒂娜聆听控状后,在推事杰西卡面前否认有罪,准以2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此案定于8月23日案件重新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在4月17日上午约10时20分,在新天地佳邦的The Centro Club游泳池,将4岁的达尼斯奈尔留在无人监督及看护的地方,长达一段不合理的时间。
她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a)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条文下被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建议以6000令吉保释金,作为被告保释条件,不过被告代表律师加里塞维尔替被告求情,要求降低保释金,因为被告刚丧夫,每月仅赚取2200令吉,以及仍需赡养80多岁母亲,同时在调查过程积极配合。
达尼斯在4月17日不慎掉入幼儿园隔壁的游泳池失去知觉,送院6天后不治。
男童母亲即现年40岁的妮拉薇妮指控该幼儿园疏忽及未能看护孩子,以致他掉入游泳池及身亡。
今日现身法庭的妮拉薇妮一脸哀伤,并抱着有儿子肖像的抱枕。
之前,妮拉薇妮及丈夫举着“为达尼斯伸张正义“牌子,赤脚步行到怡保警区总部,事后有关视频在网上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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