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四年前诱骗前总监为航运公司签发豁免信一案,大马海事局总监莫哈末哈林今日在莎阿南地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
根据《新海峡时报》的报道,该豁免信允许航运公司在没有交通部长批准的情况下,将重油带入马来西亚水域。
现年57岁莫哈末哈林表示理解这一指控,但在法官阿妮达面前否认有罪。
被告以大马海事局总监的身份,负责管理马来西亚的航运和港口事务,并制定国家海事政策,以确保安全和环保的海运。
莫哈末哈林涉嫌在2020年10月27日诱骗前总监巴哈林签发豁免信,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574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行。
副检察司阿末费沙副向法官建议,以介于5万至7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最终,法官同意将保释金额设2万令吉,并谕令被告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月到反贪会雪州总部报到一次。
法官也择定此案于10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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