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组织促政府修宪 允大马籍母亲海外子获公民权


透视大马

目前,只有与外国配偶结婚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及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才有资格通过法律获得公民身份。(档案照:透视大马)

公民组织促请布城考虑修改联邦宪法,以赋予马来西亚妇女通过法律为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获取公民权。

家庭前线者组织(Family Frontiers)首席协调员比娜拉马南说,政府可以透过在国会寻求投票,通过及兑现承诺的机会。

她说:“这对朝向性别平等和解决维护和保护马来西亚妇女及其子女权利的需要迈出重大的一步。”

目前,只有与外国配偶结婚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及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才有资格通过法律获得公民身份。

现阶段,政府已同意修改联邦宪法,使与外国人结婚的马来西亚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能够自动成为公民。

比娜坦言,希望这项积极的修正案能够继续进行,给予马来西亚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性别平等。

比娜拉马南说,政府可以透过在国会寻求投票,通过及兑现承诺的机会。(档案中:透视大马)

“但是,我们坚持政府必须以完整及公平的方式来处理公民身份问题。”

在11月6日,首相安华阐明,政府将向后座议员解释拟议的公民权法令修正案。

他说,统治者会议已就修正案表明了立场。

“任何有关公民身份问题的修宪都必须得到统治者理事会的批准。”

“统治者已经采取了一定的立场,我们必须尊重它,我们需要向后座议员解释这一点。”

在11月6日,首相安华阐明,政府将向后座议员解释拟议的公民权法令修正案。(档案照:透视大马

目前,布城建议修宪来解决困扰大马籍妇女与外国丈夫结婚后在海外出生的孩子的公民权问题。

比娜拉马南提及,政府必须立刻提呈修案,以赋予大马籍妇女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公民身份的权利,这一点非常重要。

“这必须与其他系列的倒退修正案分开,然后立刻提呈国会。”

“每延误一天,马来西亚的母亲们就留在不稳定的处境。”

政府已同意修改联邦宪法,使与外国人结婚的马来西亚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能够自动成为公民。(档案照:透视大马)

她还赞扬内政部为批准1万1000份公民权申请的努力。

“然而,仍有超过10万份申请被积压,其中许多申请为急需公民身份和基本权利的儿童。”

另外,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主任再益玛立认为安华的做法正确,根据宪法,他们必须先获得统治者理事会的批准。

“这只是整个过程的一部分,因为它仍然需要提呈国会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通过。”

“最初的修正案是针对拥有外国配偶的马来西亚母亲及其在国外出生的孩子。”

“它获得广大的支持,但随后却与其他倒退性修正案捆绑在一起。”

再益玛立认为,应该继续推进有关马来西亚母亲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公民权的修正案。(档案照:透视大马)

“因此,当民间社会团体发现尚包括其他修正案时就提出反对。”

不过,再益玛立认为,应该继续推进有关马来西亚母亲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公民权的修正案。

“任何剥夺无国籍人宪法公民权利的修正案都应该被撤回。”

他补充,如果其他修正案获得通过,他们就无法有任何途径,因为他们仍然是无国籍也无处可去。

“这只会制造更大的无国籍群体,而且没有法律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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