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赋予公民基本自由 阿莎丽娜:不强制18岁选民投票


阿莎丽娜指出,政府一贯维护联邦宪法原则,包括确保马来西亚公民在选举投票的权利。(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指出,政府并不打算强制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在选举中投票。

她说,政府将继续采用现有的教育与提高意识的方法,鼓励公民在必要时,履行作为选民的责任。

“政府一贯维护联邦宪法原则,包括确保马来西亚公民在选举投票的权利。”

“作为一个维护民主的国家,宪法赋予所有马来西亚公民基本自由,以履行他们作为选举选民的责任。”

她说,基于上述原则,目前政府并没计划强制所有公民投票。

阿莎丽娜是在国会以书面回答,有关希盟国家诚信党乌鲁冷岳国会议员莫哈末沙尼询问,政府是否有计划修改宪法,强制所有年届18岁或以上的大马公民投票时,这么指出。

国会在201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马来西亚人的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且公民在年届18岁时,便会自动登记为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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