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典礼侮辱马大校长  黄彦铬罪成罚5000


黄彦涉嫌于2019年10月14日,在马大第59届毕业典礼侮辱马大校长。(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上周方在违抗公务员命令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今天因另一宗侮辱马大前校长,罪成被罚款5000零吉。

黄彦铬在2019年,因不满时任马大校长阿都拉欣,在马来人尊严大会发表的言论,毅然在毕业典礼举牌抗议。

推事法官依利马丽斯佳今天下判时说,被告一旦无法缴付罚款5000零吉,将以3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控状,黄彦铬涉嫌于2019年10月14日,在马大第59届毕业典礼侮辱马大校长,抵触事刑事法典第504文(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 )。

当时,在毕业典礼的他在台上举着抗议牌,要求阿都拉欣辞去校长一职,引起哄动。他高举以马来文书写的纸牌:“拒绝种族主义!校长!这是马来西亚土地!”

随后,警方向黄彦铬录取口供,并援引刑法第504条文调查,他是在2020年2月被提控上庭。

根据报导,阿都拉欣被指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说,第14届大选后政权更迭,消除了马来人的政治优势,并声称马来人特权受到质疑,而他也警告他人不要挑战社会契约。

同时,吉隆坡推事庭在上周三裁决,黄彦铬3年前违抗命令,执意拍摄警员办案获DNAA。

这起案件原订当天开审,但副检察努鲁索菲告知法庭,本案5名证人皆无法出庭。

当时,基于马大新青年发布了有关国家元首角色的文章,警方针对此事在2020年11月7日突击叶纹清住家。

正在事发现场的黄彦铬,即时拿起手机拍摄和直播,因此遭警方当场逮捕。他较后于11月8日获得警方保释外出,并被控抵触刑事法令第188条文,涉嫌违抗公务员发布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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