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难民人道对待


透视大马

把难民视为非法人士显然是不公正的,因为这可能使他们蒙受耻辱,随后助长当地社区对他们的偏见甚至仇恨。(档案照;透视大马)

随着国会跨党派难民政策委员会(APPGM)主席瑟丽娜提出有必要停止将难民定为非法的政策规定时,这意味着该委员会开始朝向正确的方向前进。

这位升旗山国会议员正确地指出,政策应该着重于保护难民。这是一个积极的发展。

值得赞扬的是,在拟议的政策改革计划中,该委员会把保护难民作为优先事项。

此外,该委员会提供医疗保健及教育等基本服务,并允许难民合法工作,为国家经济作出贡献。

这些举措对难民的整体福祉及经济上得以生存至关重要。为了他们的未来,他们的孩子应该接受教育。

让难民合法工作有助于解决他们被本地雇主剥削的问题,尤其时在食品业。

有好一些案例,这些员工,大多数从事3D(艰难、危险及肮脏)工作,他们的加班费很低或甚至没有加班费。

我国约有18万名登记的难民,大部分(超过10万人)是罗兴亚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尽管如此,我们注意到希盟在2018年竞选宣言,他们宣布难民的劳工权益“将与本地人同等,而这个举措将减少我国对外劳的需求,以及降低难民涉及不法活动和地下经济的风险”。

不过这项计划从未实施,即便是希盟赢得全国大选后。 

把难民视为非法人士显然是不公正的,因为这可能使他们蒙受耻辱,随后助长当地社区对他们的偏见甚至仇恨。

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逃离了陷入内战、种族或宗教冲突或遭受选择性迫害的国家,使他们处于无助和危险之中。

如果他们的国家有基本必需品、保护人们尊严、权益、安全和政治稳定,他们将不会自愿离开自己所钟爱的国家。 

这些弱势群体,尤其是孩童与妇女,在寻求庇护的国家应该获得基本人权方面的保护。

国会跨党派难民政策委员会主席瑟丽娜提出有必要停止将难民定为非法的政策规定。(档案照:透视大马)

我国约有18万名登记的难民,大部分(超过10万人)是罗兴亚人。

为了加强对这些难民的保护,政府必须正式承认这些逃离他们国家的人的真实身份:难民。

其后,政府应该考虑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议定书,这些文件界定了“难民”的定义,并概述他们的权益以及保护他们所需的国际标准。

根据1951年公约第1条,难民是指“具有正当理由而畏惧,会因为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居留在其本国之外,由于其畏惧,不愿接受其本国保护的任何人。”

至于难民,他们有责任遵守庇护国的法规并尊重为维护公共秩序而采取的举措。

我们希望通过提高难民整体尊严的举措,有助于提高本地人对难民存在的接受程度,遏制仇外心理。

大马人对待难民的方式,将反映我们作为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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