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认为,基于仍需要获得第三国的批准,因此重新安置并非所有难民自动享有的待遇。
该办事处一名匿名发言人告诉《透视大马》,难民所能获得的重新安置有限,必须取决于第三国所提供的名额数量。
“重新安置并不是所有难民的自动权利。”
“全球只有不到1%的难民,能够在第三国得到重新安置。”
他说,相关国家有权做出任何事关安置和收容难民的决定。
“鉴于世界各地的重新安置地点有限,因此将优先考虑柔弱和急需保护的难民。”
“难民是否获得重新安置,一般上都是取决于上述所提到的这些因素。”
然而,他表示,未来的不确定性,也为难民的身心健康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因此,联合国难民署强烈鼓励,东道国政府在难民能够安全返回或在第三国寻到家园之时,提供庇护。”
根据联合国难民署的资料,自2008年3月以来,已有超过9万4800名难民,从马来西亚重新安置至第三国,其中包括来自缅甸的难民。
仅在2022年,就有近1万名难民被移交给第三国重新安置。
“目前,国内约有2万名难民正处于重新安置的各个进展阶段。”
上周,政府考虑与联合国难民署签署有关在马来西亚管理难民及寻求庇护者角色与责任的协议。
副首相阿末扎希指出,有关协议可以协助提高政府机构、联合国难民署及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执法及管理机制。
滞留在马来西亚寻求庇护的难民指出,他们其中有些人已经等待重新安置多年,甚至有者等待了超过15年之久。
他们将重新安置的延误,归咎于联合国难民署的官僚程序,另有者指责联合国机构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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