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马来西亚法官违反了他们的职业道德?这是否是一种刑事犯罪?
毫无疑问,只有马来西亚司法道德委员会才能决定,法官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他人不能对此置喙。
让我再说一次。没有其他人。
但看起来,有些人已经私自批判了法官的职业道德。
特别是在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事件里──他把备受非议的前首相纳吉送进了监狱,而且他的判决还得到了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大多数高级法官的支持。
遗憾地,他曾在马来亚银行担任总法律顾问的资历,竟被用来宣判他有偏见,并违反了身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因为该银行曾向SRC国际贷款──该公司的资金流入了纳吉的私人银行帐户。
令人费解的是,这在现今竟然成为了课题,毕竟从案件开审的第一天起,众所皆知莫哈末纳兹兰法官曾在马来亚银行工作。显然,只有纳吉的辩护律师不知情。
奇怪的是,马来西亚有大约2万名律师和不到10个银行集团。如果来自私人领域,核实法官的过往经历和雇主有多难?
我们是否必须迎合那些纠缠不休,为了让纳吉重获自由而不断进行挑战的人,尽管他们在法庭上屡战屡败?
现在,公众的舆论已成为了纳吉罪名,或莫哈末纳兹兰职业道德问题的仲裁者吗?
当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莉娜,回覆纳吉辨护律师针对反贪污委员会,调查莫哈末纳兹兰法官的利益冲突时,她是否对马来西亚司法道德委员会一无所知?
我国最高法院没有就这个问题作出裁决吗?
如果行政部门不按照程序行事,法官的道德和权力分立还有什么用处?
从部长到执法机构的行政部门需要知道,如今司法比他们更值得信赖和具有诚信。
调查法官道德和利益冲突的这些手段,徒增加人们对政府和其机构的不信任。
首相安华必须对此展开调查,毕竟他曾因这类伎俩在狱中度过近25年的时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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