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于今天下判的前首相夫人罗斯玛被控12亿5000万令吉太阳能供电弊案,控方对辩方最后一刻申请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提出反对。
现年70岁的罗斯玛提出的申请理由是,媒体和社交媒体8月26日盛传此案判决书疑外泄,是由其他方面代写。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副检察司说,辩方所谓“外泄判决书”并非法官判词。
“该文件清楚注明,是由吉隆坡高庭研究单位所准备的研究和书面意见。”
哥巴斯里南陈词说,该申请完全基于道听途说且含恶意,申请人没有提供任何可信和确凿的证据来支持有关法官莫哈末再尼被指偏颇和司法不当的指控。
“我们已准备好陈词,我们反对任何延期和宣判的申请。如果他们还没有准备好,我们要求驳回该申请。”
他指出,控方是就罗斯玛的律师佳吉星以需要更多时间收集事实为由,要求展延判决。
佳吉星说,辩方也需要更多时间来回应由傅毅田(译音)副检察司确认的的宣誓书,以反对罗斯玛的申请。
他指出,辩方已提交紧急证明,通常意味着须尽快审理此案。
“若不是在当天,也必须在翌日聆审。当你在国庆日前夕提交紧急证明,我已指示我的官员为今天的审讯做好准备。”
当法官询问辩方这项申请是谁的主意,佳吉星回答:“我们是根据指示行动。”
法官说:“你们希望是否这项申请的审讯推迟?当我下判后,这项申请纯属学术意义。”
莫哈末再尼说,他获悉其判决书被指由另一方代写,无论如何,他是唯一将回答此事者,并要求辩方在休庭前对该申请陈词。
“我会等。准备好后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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