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宗教理事会撤销申请 不再要求介入“阿拉”字眼上诉案


3个州属的宗教理事会已经撤回申请,不再要求介入政府针对“阿拉”字眼案的上诉。(档案照:透视大马)

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MAIWP)、雪兰莪宗教理事会(MAIS)与吉打宗教理事会(MAIK)今日向法庭申请撤销要介入“阿拉”字眼案。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这3个单位已经撤回申请,不再要求介入政府针对“阿拉”字眼案的上诉。

有关“阿拉”字眼案需要追溯回2008年2008年5月11日,当时29岁的砂州马兰瑙族女子吉尔艾琳从印尼飞抵吉隆坡廉航机场终站时,被内政部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9(1)条文,扣押8张含“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她过后于同年8月20日入禀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阿丽扎杜于去年5月4日发出准令给吉尔艾琳,以挑战内政部的决定。

吉尔艾琳在在司法检讨申请中,要求高庭推翻内政部充公其光碟的决定,并要求高庭谕令内政部归还所有光碟及宣判她有合理期望行使拥有、使用及进口含有“阿拉”字眼的出版物的权利。

吉尔艾琳经过13年的司法斗争终于获胜,高庭于2021年3月10日做出标志性裁决,批准吉尔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等四个字眼,作为宗教教育用途。

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当时裁决,大马政府在1986年下令禁止基督教刊物使用“阿拉”字眼,是违宪和无效的。

同时,法官也谕令,吉尔爱尔兰在履行教教信仰上的权利不能受到歧视。

大马政府在数天后如冰上诉,同年6月,联邦直辖区及柔佛宗教理事会申请介入上诉案。

吉尔艾琳的律师林兴诚(Lim Heng Seng,译音)向《当今大马》证实,三州宗教理事会的律师哈聂夫已经通知上诉庭要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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