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纳吉再提10解决方案


纳吉指出,此解决方案是用于高庭提出该判决后,再次出现的所有问题。(档案照:透视大马)

高庭作出标杆性裁决,基督徒允使用“阿拉”字眼案件后,前首相纳吉提出自己在2011年任相时,曾提及的10个解决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最佳方案。

他指出,此解决方案是用于高庭提出该判决后,再次出现的所有问题。

虽有许多人认为,法庭判决是展示了马来西亚宗教自由,但也有人因此事恫言要到法庭示威,而警方也提醒任何试图组织示威者,警方会给予镇压。

他指出,该10个解决方案是当年内阁的一项政策决定,以解决有关在沙巴、砂拉越和马来半岛,进口、印刷、分发和使用圣经的问题。

纳吉在脸书专页贴文指出,除此,这项决定没有限制来自沙巴和砂拉越基督徒随身携带有“阿拉”字眼的圣经,只要圣经中有“基督教出版物”的字样即可。

他说:“2011年提出的这10点解决方案,是通过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来解决多年有关圣经上的争议的最佳办法,尤其是沙巴和砂拉越。”

他指出,虽然该解决方案都遵守联邦和州法律,而且伊斯兰法不适用于沙巴和砂拉越。

吉隆坡高等法庭在3月10日对砂拉越基督徒吉尔爱尔兰提出的复审申请作出标杆性的裁决,即允许在教育素材中使用“阿拉”字眼。

高庭法官诺尔比阿里芬裁决,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基督徒有权使用“阿拉”一词。

她指出,内政部在1986年发出的指令是非法和违宪的。

她在作出裁决时说:“吉尔被剥夺了信奉宗教的权利。”

“我的裁决将消除吉尔的恐惧。”

吉尔是一名砂拉越基督徒,希望行使宪法保障下赋予信奉基督教的权力。

2008年5月,吉隆坡廉航终站的海关人员从印尼返回的吉尔身上,扣押了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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