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州不禁非穆使用“阿拉”字眼    首长批有心人政治化课题


阿邦佐哈里周四发声明,批评一些人士为了下届州选举而政治化此事。(档案照:透视大马)

尽管反对党持续质疑砂拉越政府对吉隆坡高庭裁决基督徒可以使用“阿拉”字眼的立场,但砂州首席部长阿邦佐哈里重申,他们从未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

阿邦佐哈里周四发声明,批评一些人士为了下届州选举而政治化此事。

“由前任首长阿德南领导砂拉越政党联盟(GPS)的时期,直到现在的州政府行政团队,我们都秉持着宗教宽容的立场。”

“州政府会继续捍卫和保留砂州对宗教的宽容。”

他说,宗教之间的宽容是统一砂州子民的关键。

在2014年1月,雪兰莪伊斯兰理事会(JAIS)援引1986年中央行政指令突击检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并没收351本印有“阿拉”字眼马来文和伊班文版圣经及路加福音,该指令禁止沙巴和砂拉越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不过,阿德南较后保证砂州政府不会制定任何法律来限制使用该字眼。不但如此,这名于2017年逝世的前首长也指自基督教出现在砂州后,当地的基督徒在祈祷时均普遍使用“阿拉”字眼。

在砂州,伊班人以“Allah Taala”形容上苍、比达友是“Tuhan Alla”, 又称为弄达耶(Lun Dayeh)的弄巴湾(Lun Bawang)以及加拉毕(Kelabit) 则同样使用“Tuhan Allah”。

“我们通过其他宗教单位(UNIFOR)协助其他宗教便是证明。”

“砂州政党联盟相信人民不会因为战术而产生怀疑和对政府感到不满,并继续坚守立场保护砂州的宗教团结。”

砂拉越实兰沟国会议员巴鲁比安说,首相慕尤丁在希盟执政期间,担任内政部长时拒绝庭外和解

他提到,当时的建议是修改1986年12月5日所颁布的1986年行政指示,禁止使用“阿拉”一词。

他说,根据该指示的修改建议是,允许沙巴和砂拉越基督教出版物内可无条件使用“阿拉”一词;允许在马来西亚半岛的基督教出版物中使用,但条件是该出版物的封面必须包含印有十字符号和“基督教出版物”一词的印章。

“该建议是依据沙巴砂拉越和半岛的情况提出2010年10个解决方案。”

曾担任工程部长的巴鲁比安透露,他已于2019年11月8日在内阁会议上提出有关事宜,并成立由他、慕尤丁、 达勒雷京(Darell Leiking)、已故的刘伟强以及慕扎希组成的部长特别委员会,以讨论和解决这一问题。

刘伟强是当时的法律部长,慕扎希则是负责宗教事务的部长。

他说,内阁在2019年的某个时候同意庭外解决问题,并授权精英顾问团主席敦达因解决此事。

他指,“我从吉尔爱尔兰和婆罗洲基督教会(SIB)的律师那里获悉,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法律顾问接受该建议,但必须获得时任部长是慕尤丁的批准。”

“律师已向代表联邦政府的律师显示,他们准备在庭外解决此事或准备行政方案解决事情。”

“法庭也得到通知,法庭的裁决推迟了许多次,以待庭外和解。”

巴鲁比安补充,由于内阁要求他解决问题时没有正式委任他,因此敦达因无法进一步行动。

不但如此,他也披露慕尤丁不赞成庭外和解,并希望通过法庭解决。

“现在法庭已经做出裁决,他应该建议人民尊重法庭的决定。”

高庭于3月10日裁决,内政部于1986年12月5日发布的指示是非法和违宪的。

这项政府指示禁止在基督教出版物中使用“阿拉”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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