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批评那些拒绝执行伊斯兰法的人,本末倒置,有纵容罪行之嫌。
根据《哈拉卡》报道,他指出,可兰经明确规定,婚外性行为的罪犯应受到公开鞭刑,并由一群信徒见证。
“这在可兰经里写得很清楚。然而,有些人却盲目地反对真主的律法。真主要求在众人面前执行处罚,有些人却觉得羞耻,说不能这样做。羞耻什么?”
哈迪强调,可兰经中还提到,在执行真主律法时不能存有怜悯之心。
他批评道:“有些人认为维护人权是羞辱性的,然而对于公开放纵罪行却毫无羞耻之心。这种态度真是奇怪,完全本末倒置。”
周五(27日),登嘉楼州一名因违反伊斯兰法二被定罪的男子,在瓜拉登嘉楼一座清真寺内接受公开鞭刑,引起关注。
这名42岁的男子阿芬迪阿旺,于下午2时50分在阿穆克塔菲比拉沙清真寺(Al-Muktafi Billah Shah Mosque)内接受鞭刑,共有90人到场观看。
阿芬迪是登嘉楼首位因违反教法而被公开执行鞭刑的个人。这一事件引发了包括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他们认为登州伊斯兰法庭超越了其权限范围。
此外,由前高官组成的公民团体G25也警告称,公开鞭刑既违反联邦法律,也不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要求。他们呼吁相关部门重新审视这一做法,并避免类似争议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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