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无罪释放引争议 C4批检控缺失破坏公信力


C4指出,罗斯玛及纳吉涉及的贪污案是全球最严重的腐败丑闻之一,若因技术性错误逃脱制裁,将是司法体系的巨大失败。(档案照:透视大马)

高庭于2024年12月19日裁定,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涉及17项洗钱及逃税控罪无效,并下令无罪释放。这些指控涉及金额达700万令吉,法院裁定起诉书因法律缺陷而被撤销。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对此表示震惊,认为此事再度凸显检察总署在起诉政治精英案件上的制度性问题,并警告这种失败削弱了公众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信任。

法官慕尼安迪在判决时说,检方提交的控罪存有严重缺陷,包括未能揭示关键罪行元素。涉及洗钱的12项指控中,起诉书未证明款项的非法来源或被告的违法行为。至于5项逃税指控,法庭认为,这些案件与罗斯玛的税务申诉仍在处理阶段有关,起诉为时过早。

控方已经提出上诉

C4批评,近年来检方在多个高调案件中出现类似失误,这一趋势令人担忧。该组织列举了多起未能成功起诉的案件,包括:前首相纳吉及财政部前秘书长依尔万公款滥用案,因起诉文件涉密未能提交预审材料;副首相阿末扎希的健康思维基金案,检方以需进一步调查为由申请不起诉裁决;1MDB审计篡改案,检方未按时提交上诉文件,导致纳吉和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甘达无罪释放;前槟城首长林冠英房产购置案,检方发现新证据后撤销指控。

此外,本月12日,检方撤回对副首相阿末扎希涉及签证系统的40项贪污控罪的上诉,再次引发争议。

C4指出,检方屡次失误让公众怀疑行政权是否对司法程序施加了不当影响。这种担忧源于总检察长兼任检察官的双重身份,该职位由首相直接任命,存在潜在的行政干预风险。

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碧嘉近期质疑大马司法独立性,批评首席法官任命延迟10个月的异常现象。宪法学者沙德教授则呼吁限制首相对司法任命的绝对影响力,以恢复司法公信力。

C4呼吁总检察署承担近期案件失误的责任,并向公众说明改进措施。

该组织强调,总检察长与检察官职能必须分权,以消除政治干预疑虑,并制定清晰的检控标准以确保公正性。

C4警告,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仅会加剧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危机,也会强化“权贵可免受法律制裁”的印象。

他们指出,罗斯玛及纳吉涉及的贪污案是全球最严重的腐败丑闻之一,若因技术性错误逃脱制裁,将是司法体系的巨大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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