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206对1票 通过公民权修宪案


这宗修宪案获得206名国会议员的支持,仅1人反对,成功跨过三分二的门槛。(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会下议院今天以206票对1票,通过历史性的公民权修宪案,允许大马籍母亲在海外产子时,孩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

这宗法案阐明,在马来西联邦以外出生的儿童,如果出生时母亲是公民,有权通过法律获得公民身份,而不是只有当父亲是公民的情况下才能享有。

国会下议院议长佐哈里今日宣布,这宗修宪案获得206名国会议员的支持,仅1人反对,成功跨过三分二的门槛。

他说,在记名表决时一共有14名议员缺席,当中一人因其国会议员仍被冻结资格而不能参与投票。

他说,联邦宪法第159条文规定,修宪案需在二读和三读阶段,获得至少三分之二国会议员的支持。

该法案的修改内容,包括下修申请公民权的法定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根据新修订的宪法条款,永久居民的子女出生在马来西亚,已不再能自动获得公民身份,取而代之的是只能通过注册申请入籍,并且不允许通过法庭介入来争取。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