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校巴司机因拍摄并上传小学生的照片和视频放上网,且涉嫌亲吻女童,今日在麻坡地方法院被控两项性侵犯罪名。
这名现年24岁的被告,在地方法官赛雅妮(Sayani Mohd Nor)面前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根据2017年性侵害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若这名在短视频平台TikTok上拥有超过60万粉丝的校巴司机被定罪,他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并须接受鞭刑处罚。
根据第一项指控,被告被控于2024年4月至9月期间(下午5时至6时之间),在居銮县新邦令金的一辆校车内,为了性目的亲吻了一名4岁女童(也是他的侄女)的脸颊,构成了身体接触性质的性侵行为。
第二项指控则是被告在本月(下午5时至6时之间),在同一辆校车内为了性目的多次观察一名9岁女童。
在庭审过程中,有人看到被告在被告席上哭泣。
法庭最终允许被告以3万马币的保外候审,并择定10月10日过堂。
上传视频的校巴司机帐号为“Abang Bas”,他录制了在驾驶巴士时的乘客视频,视频中清晰地显示了学生的样貌,并在TikTok平台上流传。
他在视频中发表不当言论或标题,例如将巴士的小学生称为“暗恋对象”(Crush),或加上“今天我们的暗恋对象正在做作业”的标题,
不仅如此,他还对一名睡著的女学生有过份亲密行为,更拍下学生照片与短片上传社媒,引发众怒。
随着被警方逮捕后,其TikTok帐号也已被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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