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青年男女油站范围煮面 推事判罚款500令吉


4名年青男女在云顶一间油站范围使用携带式炉灶煮快熟面,被控行为鲁莽和危及他人安全,在推事庭俯首认罪,遭罚款500令吉。(档案照:透视大马)

4名年青男女在云顶一间油站范围使用携带式炉灶煮快熟面,被控行为鲁莽和危及他人安全,在推事庭俯首认罪,遭罚款500令吉。

推事纳拉顿在4名青年男女分别是24岁餐厅业者法利(24岁)、客服人员诺法汀(24岁)、牙医助理诺阿尼斯(24岁)及房地产经纪诺阿兹拉(23岁)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根据控状,4名青年男女被控在油站范围使用煤气煮食物是行为鲁莽,并危害他人安全。 

在5月12日凌晨1时30分,4名青年男女被控在云顶蘑菇园油站犯下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36条文(疏忽行为危及本身或他人安全),并与第34条文(共谋)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3个月或罚款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4名青年男女没有委任律师,在向推事求情时,提及是初犯及已经认罪,而且要照顾父母和家人。

最终,推事纳兰顿罚款4人500令吉,给予教训。

早前,根据网络流传的视频显示一批男女在油站旁,使用携带式炉灶,煮快熟面及其他食物。

有关视频相信是他们的朋友所摄录的,视频随后被疯传,并遭到网民的批评,因为在加油站是敏感易燃区域,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危险。

较后,警方逮捕15名男女,他们的年龄从23岁至28岁之间,并援引刑事法典第268条文(滋扰公众罪)对案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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