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谋巴厘岛爆炸案大马恐怖分子 或面临最高25年监禁


莫哈末法力阿敏(右)和莫哈末纳兹尔勒普,承认涉嫌参与2002年巴厘岛,及2003年雅加达爆炸案,根据认罪协议,两人会面临最高25年监禁。

两名与2002年印尼最致命的恐怖袭击(巴厘岛爆炸案)有关的大马籍恐怖分子,在美国军事庭认罪,根据预审协议,两人将面临20至25年的监禁。

美国空军法官韦斯利尔布劳恩(Wesley A Braun)发声明指出,在作出上述宣判前,已经向嫌犯莫哈末法力阿敏(Farik Amin)及莫哈末纳兹尔勒普(Nazir Lep)确认,与美国签署的协议条文,两名嫌犯是自愿签署协议,在没受到任何强迫和了解其后果。

布劳恩也询问,被告是否同意协议,即规定任何监禁判决,都可从认罪之日起,开始执行。

据《自由今日大马》查看的审讯记录,两名被告皆作出肯定答案。

布劳恩也点出,根据协议,法庭也可建议嫌犯被遣送回国或者迁移到第三方国家服刑。

“在迁移部分,你必须遵守相关国家制定的条件以及程序,如果你在谕令发出后10添内有提呈上诉反对,那么法庭可以撤回上述建议。”

根据协议,纳兹尔与法力阿敏都表示愿意放弃在任何法庭上诉的权利,然而法官对相关条文十分关注,多次询问嫌犯是否了解有关条文的内容。

此外,他们必须对被指控策划爆炸事件的印尼籍嫌犯恩塞普努尔贾曼(Encep Nurjaman,也被称为汉巴里(Hambali))的调查,予以全力配合,包括必须同意接受访问及录供,并在各种诉讼或听证会提供确实无误的资讯。

“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撤销本协议。这种合作将持续到接获判决后的30天,除非代表律师和检察机关另有协议。”

法官表示,双方同意撤回所有待决动议,但与签署协议前减刑请求相关的动议除外。

减免是指从因定罪而收到的任何监禁刑期中,扣除的期限。

上周二,46岁的莫哈末纳兹尔勒普和48岁的莫哈末法力阿敏及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一直遭扣押在关塔那摩湾监狱,直到被关20年后承认2002年10月共谋巴厘岛炸弹袭击的罪名。

自2003年在泰国被拘留以来,他们和恩塞普努尔贾曼一直被单独监禁。

他们于2018年首次被控犯有9项罪行,涉及2002年巴厘岛夜总会爆炸案(造成202人死亡)和2003年雅加达万豪酒店爆炸案(造成11人死亡)。

然而,他们的上诉并未提及,与2003年雅加达爆炸事件有任何联系。

作为承认协议的一部分,检方撤销了恐怖主义、袭击平民和公共建筑以及谋杀未遂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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