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打压持不同政见者” LFL促撤销拉扎里煽动指控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呼吁总检察长紧急审查并撤销对基惹区州议员拉扎里的煽动指控,并要求政府停止使用具压迫性法律来压制言论自由和骚扰持不同政见者。

该律师团指出,这名土团党宣传主任被逮捕,昨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迹象,预示着即将发生的事情,为具压迫性的煽动法令和其他扼杀言论自由法律的回归奠定基础。

拉扎里被控于11月10日在登嘉楼甘马挽朱盖阿斯达卡草场举行的甘马挽国会议席补选竞选机关推介礼,发表含煽动意味的言论。

“在昌明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对反对党领袖言论自由的日益打压感到震惊,煽动指控公然违反了希盟和首相安华废除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的承诺。”

“1948年煽动法令最初是由英属马来亚联合邦殖民政府于1948年所制定的,该法令严重严重侵犯了《联邦宪法》第10(1)(a)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

捍卫自由律师团今日发文告中说:“该法令使用的过于宽泛的术语为当今任何政府提供了过多的权力来决定什么构成煽动,这严重限制了马来西亚的言论自由和政治自由。”

“不能因为发表了批评司法的言论,就认定为犯罪。”

该律师团认为,如果批评过度,就必须援引藐视法庭法,而不是殖民时期的煽动法令。

“用法律来限制言论自由必须保持很高的门槛,特别是当有关言论不是仇恨、威胁或煽动暴力的时候。”

“在任何问题上的任何分歧,即使是有争议的问题,都应该进行辩论和讨论,而不是受到威胁或恐吓而保持沉默。”

律师团指出,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具压迫性的煽动法必须被废除,因为该法律“过于宽泛和模糊,几乎任何有争议的事情都可以被解释为煽动”。

他们说,政府起诉拉扎里实质上是在阻碍政治言论和异议。

“基于希盟领导的政府一再承诺将废除压迫性的煽动法令,总检察署以煽动法令起诉拉扎里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总检察长有责任维护宪法和宪法中所载的所有基本权利,,包括所有马来西亚人的言论自由权。”

“总检察长代表的是国家、整个社会和正义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当前的政府,这一点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律师团认为,在煽动法令和其他具压迫性法律被废除之前,政府应该暂停所有援引煽动法令进行的调查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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