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被判罪名成立,引发各界舆论,其中,教育工作者兼前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柯嘉逊指称,不同人之间的刑罚差异,令公众对马来西亚司法系统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引发担忧。
他表示,高庭周四(11月9日)对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的判决,与副首相阿末扎希被控案,形成鲜明对比,后者被裁决“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
高庭裁决,赛沙迪所面对的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罪名成立,被判入狱7年、鞭笞两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
此前,高庭在今年9月,向阿末扎希面临的47项贪腐指控,判处“释放不等于无罪”,其中涉及巨额贿赂与洗钱的指控。
“这种明显的不一致,引起民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柯嘉逊也是大马人民之声(SUARAM)顾问。他发文告说,随着赛沙迪的裁决出炉后,可能会引起一些问题,比如影响这些不同判决的因素,以及公平透明的司法程序的必要性。
他也表示,对赛沙迪处以鞭刑的裁决,在一个尊重人权的现代法律体系中,引起了民众对这种惩罚是否适当的担忧。
“将鞭刑作为惩罚的一部分,也引发了批评,一些人认为,这种体罚是野蛮且违反国际人权原则。”
“鞭刑被认为是对尊重人格尊严和身体完整基本权利的侵犯。”
柯嘉逊更补充,对成年人使用体罚,如鞭刑被视为违反国际人权原则,并强调马来西亚必须实践,将国家的法律与全球标准保持一致。
“一个维护人权标准的公平、透明的司法体系,是解决人们对判刑不一致的担忧更有建设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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