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拉被列黑名单 社团注册局:依法行事


社团注册局证实,阿米拉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她在任何社团组织担任职位一事,并强调一切皆根据法律程序行事。(档案照:透视大马)

大马社团注册局指出,当局是根据法律程序,将统民党(MUDA)署理主席阿米拉列入黑名单。

社团注册局今日发表文告表示,由于《独立经济协会》于2022年10月28日被注销,当局根据 《1966年社团法令》第13(1)(c)(iv) 条文,将阿米拉列入黑名单。

根据该条文,若社团故意违反法令或相关规定,当局有权注销社团的注册。

“这意味着她也在相同法令第49条文下,受到约束。”

“当局是根据社团法令相关规定列入黑名单,该法令赋予当局采取此类行动的权力。”

根据报导,阿米拉日前入禀法庭要求撤销社团注册局列其为黑名单的决定,并表明《1966 年社团法令》并未赋予当局禁止任何人任职的权力。

她于7月13日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有关申请于8月17日获得批准,并择定于9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据入禀书内容,身为柔佛优景镇州议员的阿米拉,是于7月13日得知,社团注册局于4月18日透过电邮告知,已被列入黑名单。

上述电子邮件,旨为通知她和数名社运人士,当局已拒绝他们所提出成立“马来西亚女性影响力协会”的注册申请。

阿米拉指出,注册被拒的原因是,她被提名为该非政府组织的临时主席。

她表示,社团注册局已于去年10月19日根据破产局的建议,撤销了《独立经济协会》的注册,同时当局指示她和其他委员会成员提供有关该协会的文件。

她说,尽管不同意当局撤销《独立经济协会》的注册,但他们仍给予雪州破产局充分的配合。

阿米拉认为,社团注册局的做法,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1)(C)所赋予的自由结社权利。

她也说,社团注册局的决定,不仅阻止她在统民党的竞选和担任职位,同时也让她无法成立其他组织。

阿米拉指出,社团注册局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并质疑被列入黑名单的缘由,可能是她在2017年8月3日至去年10月19日期间,曾担任非政府组织《独立经济协会》的秘书职位,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