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社团注册局列入黑名单 阿米拉入禀法庭挑战


阿米拉入禀法庭挑战社团注册局,把她列入黑名单的决定。(档案照:透视大马)

统民党(MUDA)署理主席阿米拉被社团注册局列入黑名单,禁止她在任何社团组织担任职位,为此她入禀法庭,挑战社团注册局的决定。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两个月前,阿米拉向吉隆坡高等法庭提出的入禀书指出,社团注册局的决定,不只阻止她在统民党担任任何职位,也让她无法出任,另一个致力于女性权益和性别平等的非政府组织主席职位。

据入禀书内容,身为柔佛优景镇州议员的阿米拉,是于7月13日得知,社团注册局于4月18日透过电邮告知,已被列入黑名单。

阿米拉指出,由于社团注册局的这项决定,导致她与其他几位社运分子,希望注册成立的“马来西亚女性影响力协会”,最终遭到拒绝。

“当我在社团注册局网站,输入个人的大马卡号码时,发现社团注册局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13(1)(C)(IV)条文,把我列入黑名单,也无法出任任何非政府组织的职位。”

她认为,社团注册局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并质疑被列入黑名单的缘由,可能是她在2017年8月3日至去年10月19日期间,曾担任非政府组织《独立经济协会》的秘书职位,

“雪州破产局去年10月19日来信通知,社团注册局于9月28日撤销了该非政府组织的注册,并要求所有委员会成员,提交组织的所有文件。”

她强调,尽管本身并不同意社团注册局撤销的决定,但还是与委员会和破产局合作,也因为财务、物流与其他原因,没有提出上诉。

“尽管发生了《独立经济协会》的事件,我相信这并不意味着,社团注册局有权把我列入黑名单,禁止我在其他组织担任职位。”

她认为,社团注册局的做法,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1)(C)所赋予的自由结社权利。

“这对我非常不公平,因为我是在统民党的旗帜下,获选为州议员,但这项决定,却阻止我竞选党内的任何职位。”

她重申,社团注册局的决定,也让她无法成立其他组织,包括向来积极参与的妇女权益、教育与环境等课题,对她非常不公平。

“社团法令没有赋予社团注册局,永远禁止任何人参与任何组织的权力,而且此决定更是毫无缘由,而且是基于毫无关系的考虑。”

其代表律师兼统民党中委林伟捷则阐明,由于代表社团注册局的总检察署没有提出反对,高庭已于8月17日批准,定于9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这是非常重要的课题,因为社团注册局准备了一个黑名单资料库,但依据社团法令,他们无权这么做。”

他认为,采取法律行动有其必要,因为这能让法庭重新审视,社团注册局是否滥用此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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