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态度不明确 女权组织忧如同默许童婚


透视大马

童婚问题在马来西亚存在已久。根据马来西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每年预计至少有1500起童婚。(档案照:透视大马)

妇女权益组织声称,政府拒绝在法律上禁止童婚的立场,会传达令人混淆和危险的信息,即未成年婚姻即便不被鼓励,但是仍是被允许的。

妇女援助组织(WAO)宣传官琦然(Kiran Kaur)指出,虽然教育和意识等方法对于解决童婚问题有关键性作用,但仅靠这些是不足够的。

法律和社会改革必须同时进行,以实现可持续和有效的改变,否则所采取的措施最终也会适得其反。

琦然说,因此,符合国际标准的全面性法律必须作为童婚的改革基础。

“法律和准则会针对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行为设置明确基线,避免为有任何空间用来做危险诠释。”

“令人不安的是,这些都是允许这种有害做法继续存在的理由,因为它表明这种做法存在灰色或中间地带。”

“任何相反的事情都可能是自相矛盾的,这表明在纵容侵犯自主权、延续社会经济劣势循环”

“事实是,儿童的最大利益在于从法律上全面禁止未成年人结婚并辅以有效的应对政策。”

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长丽娜哈伦上周宣布政府不会禁止童婚。

她在国会议通过书面方式回答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的提问时说,政府没打算禁止童婚,但下定决心阻止这类婚姻,并表示将致力于透过教育、宣导、健康以及加强家庭制度,和社会经济支持来‘管理’这个问题。

丽娜哈仑日前指出,政府目前没有禁止童婚的想法,但会仍会努力遏制童婚事件发生。(档案照:透视大马)

与此同时,伊斯兰姐妹组织(SIS)指出,妇女部在保护儿童方面开倒车的方式令人不安。

“SIS谴责部长丽娜哈伦就政府没有计划禁止童婚的回应。”

“她予以其他国会议员的回应也反映了妇女部不愿推进该部于2020年1月17日推出的国家策略计划来处理童婚问题。”所指的是当时希盟政府推出的计划。

“此外,她的回复也忽视马来西亚在1995年签署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以及在1994年签署的《儿童权利公约》(CRC)以保护我国妇女和孩童权益。”

丽娜哈仑予以努鲁依莎的回复引发多位反对党议员的抨击。

人民公正党9名女议员发表联合声明轰政府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指责部长找借口,应该继续执行希盟政府制定的计划。

童婚问题在马来西亚存在已久。根据马来西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每年预计至少有1500起童婚

SIS指出,童婚对儿童造成伤害,因为它影响了他们作为青年和成年人的生活。研究发现,那些在年轻时就结婚的人通常受教育的机会有限,导致他们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

“已婚儿童也面临出现健康并发症的风险,并且母婴死亡风险更高。

“我们还要等多久才能让我们的孩子得到保护?妇女部必须严正看待童婚问题,这不仅仅是为了我们孩子的未来,也是为了大马作为一个发展和进步国的未来。”

我国每年平均有1500名儿童涉及童婚,无论在城市或乡村地区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档案照:透视大马)

另一方面,妇女行动组织(AWAM)欢迎妇女部防止童婚的替代举措。

该组织的资讯与通信部负责人陈嘉怡(音译Jernell Tan Chia Ee)说,“解决童婚问题需要多维度的方法,因为这个问题是由社会经济因素造成。”

“因此,我们赞同妇女部通过设立一个委员会来监督解决童婚原因的国家策略计划的执行情况。”

她说,两个社会经济因素,即贫困和缺乏机会是有关联的。

她说,非洲和南亚国家的多项研究一致发现,低社会经济地位和女孩结婚年龄较低有关,这可以解释为童婚被视为一种经济策略,以减轻低收入家庭照顾女儿的经济负担。

她指出,这种情况与有限的入学机会和优质教育机会有密切关系。

“因此,不仅要有补贴让贫困家庭送他们的女儿上学,还要有获得资源和机会,并将之转化成更长期的机会,这对于解决经济驱动童婚的因素很重要。”

AWAM指出,这些方法必须伴随着有效的监测和评估程序。

尽管如此,该组织说,该部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以在法律上禁止童婚。

“这将体现和具体化我国政府对于歧视儿童,特别是女童的零容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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