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南发专栏】孟加拉前外交官或被遣返


唐南发

孟加拉前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莫哈末卡鲁查曼已被逮捕,理由是“犯下罪行”和“孟加拉的要求”。 (档案照:透视大马)

内政部长韩查再努丁昨天证实孟加拉前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莫哈末卡鲁查曼已被逮捕,理由是“犯下罪行”和“孟加拉的要求”。 

1975年,孟加拉发生军事政变,时任总理谢赫·穆吉布·拉赫曼(Sheikh Mujibur Rahman)遭暗杀。拉赫曼因为争取东巴基斯坦的权益而被西巴基斯坦当局监禁,在孟加拉国成立之后被民众尊为国父,先后担任过总统和总理。当年涉嫌参与这项政变的一名年轻军官正是卡鲁查曼,此人之后离开军队加入孟加拉外交部。 

1996年,拉赫曼所属的孟加拉人民联盟(Bangladesh Awami League)胜选执政,由拉赫曼的女儿谢赫·哈西娜(Sheikh Hasina)出任总理,她下令开案调查当年的暗杀事件,卡鲁查曼随后被提控罪成,于2001年锒铛入狱。

哈西娜2009年再度出任总理,达卡外交部诏令卡鲁查曼回国受审,除了向布城提出引渡要求,还注销其护照并通知国际刑警。(图:法新社)

人民联盟政府之后遭敌对的孟加拉民族党(Bangladesh Nationalist Party)击败,卡鲁查曼又被判无罪释放,进而于2007和2009年期间出任孟加拉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

2009年,人民联盟重新执政,哈西娜再度出任总理,达卡外交部诏令卡鲁查曼回国受审,除了向布城提出引渡要求,还注销其护照并通知国际刑警。卡鲁查曼于是向驻马联合国难民署提出庇护申请,成功取得难民证;他随后也证实自己同时拥有‘第二家园’的身份。

卡鲁查曼之所以得到难民署庇护,原因在于孟加拉当局对他的提控(prosecution)具有政治动机,因此可能构成迫害(persecution),符合难民公约的条件。

正如马来西亚警方最近针对一宗身份证诈骗案件,要求已经在澳洲获得难民身份的诺萨迦协助调查,后者当然一口拒绝。毕竟没有人可以保证在必要之时,布城会向坎贝拉提出引渡诺萨迦的要求,表面上看似刑事罪,实际上却是因为她之前的宗教纠纷而引发的迫害行动,以提控(prosecution)之名,行迫害(persecution)之实,聪明人都不会掉入圈套。 

一般人或许不在意卡鲁查曼的事件,但对我而言,这其中充满问号。

首先,所有出任外交使节者,当事国的情报单位必定做过背景调查。卡鲁查曼曾经涉嫌参与孟加拉1975年的军事政变,甚至被判刑坐牢。

2007年,马来西亚的外交部,内政部和首相署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确定此人不会对两国的外交关系造成问题甚至安全威胁而给予全权证书(accreditation)?接着,卡鲁查曼的驻马最高专员职务被撤销,护照也被注销以后,竟然还能够取得“第二家园”居留者的身份,这意味着当时的纳吉政府有意庇护他。

韩查做出这样的决定,笔者一点不意外,而这个人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还得感谢马哈迪当初把他从巫统招纳到土团党。 (档案照:透视大马)

问题在于马来西亚不是难民公约的签署国,也没有处理庇护申请的法律机制,因此“第二家园”只是权宜之计,没有实质的安全保障。

再来,过去12年,尽管孟加拉政府屡次要求引渡,卡鲁查曼都能安然无事,意味着他或许成为一个外交筹码。而警方这次的逮捕行动,正是马来西亚和孟加拉成功签署关于供应劳工的备忘录之后,内容却不对外宣布,难免让人猜测是否有些背后的双边条件交换。

无论如何,难民署既然承认卡鲁查曼为难民,就表示他尽管可能参与1975年的军事政变,却没有涉及刑事成份(例如严重伤人甚至杀人);即使有这样的成份,他回国以后面对政治迫害致死的风险大于他于当年军事政变中的责任,于是予以庇护。

或许有人会问为何不把卡鲁查曼送往第三国?难民署在安置的事情上面对一定的难度,主要是因为任何接收难民的国家,像是美国,澳洲和加拿大,对于具有军方背景又涉嫌参与军事政变的人士都难免存疑,不欲接纳。

事实上,从纳吉时代把维吾尔人遣返中国,到希盟任内遣返泰国和埃及的异议份子,马来西亚在罔顾受难民署庇护人士的权益方面劣迹斑斑,卡鲁查曼不过是最新的受害者而已。

因此,对于鹰派的韩查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一点不意外,而这个人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还得感谢马哈迪当初把他从巫统招纳到土团党,还承认此举是为了由韩查负责在“喜来登政变”之前向巫统和伊斯兰党拉人跳槽呢!

* 唐南发,标准猫奴,自由撰稿人。研究兴趣范围包括难民与移工议题,以及东南亚区域政治,视人道主义为国籍(humanity is my nationality)。热爱阅读,下厨,骑车和了解世界各国茶酒文化。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