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南发专栏】诺萨迦个案的冲击


唐南发

日前传出,诺萨迦已遭曼谷警方逮捕,暂时收押在拘留所。(档案照:透视大马)

我国知名跨性别者和网红诺萨迦(Nur Sajat)因为遭雪州宗教局对付,年初被控上伊斯兰教法庭而逃往泰国。

日前传出她已遭曼谷警方逮捕,暂时收押在拘留所。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组主任阿都加里尔哈山也证实诺萨迦被捕之时,身上的护照已失效。

注销海外国民的护照,并要求所在国当局将之遣返,是极权国家惯常使用的手段;我国警方既表示诺萨迦的护照已遭注销,说明马来西亚就是个蔑视人权的国家,行径越来越独裁。

根据媒体报导,诺萨迦对外声称她已向联合国难民署的曼谷办事处申请难民身份并取得难民证,目前正等着被安置。无论其所言是否属实,就她过去几年来的遭遇,获得难民身份不过是时间或程序问题。

依据《1951年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公约》的第一条第1项第乙款,难民的定义是:“具有正当理由而畏惧,会因为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分或政治见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居留在其本国之外,由于其畏惧,不愿接受其本国保护的任何人。”

所谓特定社会团体,指的是社会上因为某些印度而被社会或国家迫害的特殊群体,例如同性恋,变性人,甚至女性。在一些国家,打压这些群体的未必来自政府,而是社会上的保守力量,由于后者势力庞大,当局若非不敢干涉就是顺从其意思,国家因此无法保障被迫害者的人身安全。

且看回诺萨迦的个案。她是跨性别者,言行举止不容于宗教保守的马来社会,雪州宗教局更因此多次刁难她。2018年,她在一场宗教活动中穿着女性的衣服遭对付而逃亡,表面上看是一宗提控案件(prosecution),但由于她身份特殊,一旦被泰国当局遣返回国,势必面对雪州宗教局的严厉惩罚而构成迫害(persecution),因此符合了难民公约所列出的条件,即因为属于社会上的特定群体,恐惧被迫害而寻求国际保护。

虽然难民公约对迫害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相当肯定一个人因为性别认同不被主流社会和国家接纳而必须面对刑事诉讼,进而被迫进行宗教性的“纠正教育”,间中可能长期被隔离,身心灵的伤害极大,足以形成迫害。

此外,诺萨迦过往多次批评宗教局,甚至曾公开表示后者逼使她脱离伊斯兰教   ()  ,构成了叛教的严重罪名,所可能面对的处罚与其“罪行”不对称(disproportionate) ,因此也符合了难民公约的宗教一项。在我看来,即使尚未获得甄别,她早已符合了难民公约的至少两项条件。

如今马来西亚警方已要求将诺萨迦引渡回国受审,鉴于两国确实签署了引渡协议,泰国当局陷入了两难。不遣返,等于不遵守双边协议;遣返,又得因为将一个可能遭受宗教迫害的人送回国,违反不遣返原则(non-refoulement)而面对西方国家批评,有损其国际形象。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组主任阿都加里尔哈山也证实诺萨迦被捕之时,身上的护照已失效。(档案照:透视大马)

泰国社会在过去几年出现强烈的反军方和反王室的势力,好些异议分子在当局发出逮捕令之后潜逃国外,到韩国,日本甚至马来西亚寻求庇护。2019年5月,号称进步的希盟政府就曾把一名叫普拉潘(Praphan Pipithnamporn)的泰国异议份子遣返回国,马哈迪在媒体询问时,还敷衍几句“那是他们(泰国)的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他们要求我们就必须遣返……好邻居”。

普拉潘女士遭遣返之后就下落不明,但泰国政府对此表示感激。因此,如果在诺萨迦的案子上不“投桃报李”,将来再有异议份子逃过来,马来西亚政府还会不会配合遣返?

更何况泰国南部马来人的分裂主义运动一直是曼谷当局的软肋,需要马来西亚的参与协调,遣返诺萨迦与否,也就成了必须考虑的因素。

当然,诺萨迦犯的也不是什么滔天大罪,泰国政府既然已拘留了诺萨迦却不即刻将她递解出境,也可能是以时间换取空间,由难民署或第三国(通常是美国,澳洲或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紧急处理安置事宜。

万一事成,马来西亚各个宗教局的面子必然挂不住,未来对任何被视为违法伊斯兰教教义的行为肯定更为严加管控,而朝野双方出于政治考量也不敢干预,这才是最让人担忧之处。
 

* 唐南发,标准猫奴,自由撰稿人。研究兴趣范围包括难民与移工议题,以及东南亚区域政治,视人道主义为国籍(humanity is my nationality)。热爱阅读,下厨,骑车和了解世界各国茶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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