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何曾高于外交?


政府日前把一名叫普拉潘的泰国异议份子遣返回国,引起人权分子不满。(图:人权观察组织)

记得去年十月,马哈迪政府将11名维吾尔人送往土耳其而非遣送到中国,引来一些人的赞赏,甚至有人迫不及待称赞那是新政府“人权高于马中关系”的表现。其实熟悉马哈迪的人都知道,所有东西到了他手上都只是棋子,人权从来不是他的理念之一。

日前,政府把一名叫普拉潘(Praphan Pipithnamporn)的泰国异议份子遣返回国。如果真那么重视人权,马哈迪政府怎么会把这位女士送回泰国面对可能的政治迫害?

不少人会以为泰国是东南亚的民主典范,事实不然。这个国家有着世界上最严苛的欺君法(lese majeste law),近年军政府一再以此罪名对付反对派人士,一判刑就是十年八年;我从2007年开始就不断接到非政府组织朋友询问某某人是否可以因批评泰国王室而寻求联合国难民署庇护。

可以,但不能在泰国境内,必须离开本国,这是难民公约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在当事国工作的联合国员工。

以往有新加坡和泰国的异议份子透过朋友询问我在马国向联合国寻求庇护是否安全,我都不建议,因为知道纳吉政权和这些国家关系密切,一旦收到引渡要求恐怕不会网开一面。

我不知道普拉潘女士怎么会选择来马;尽管她受联合国难民署保护,还是免不了这个下场。或许有人以为这里换了政府应该比较注重人权,她的遭遇说明一切都是镜花水月。

马哈迪在媒体询问时只显得不耐烦,敷衍几句“那是他们(泰国)的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他们要求我们就必须遣返……好邻居”。(Itu masalah dia orang lah, bukan masalah kita……Kalau ada permintaan daripada ni……kita terpaksa hantar balik… Good neighbour.)

他这番话的意思就是不必理会当事人是否因为批评泰王而面对什么危险,基于我们是好邻居,遣返就是了。这就是亚细安共识(Asean Consensus),不干涉他国内政。

或许有人说犯了法就得坐牢,每个国家都一样。 若然如此,我们应该庆幸没有欺君法,不然很多人都会因为批评各州王室坐牢了。

就是因为没有这条法,政府只能用煽动法令对付,当初阿里阿都加里尔(Ali Abd Jalil)就是这样被逼逃到瑞典寻求庇护的;也庆幸马来西亚护照让我们可以随时免签去欧洲绝大部分国家,否则阿里也不知该去哪里求生。

要知道,当你有政治案件缠身,去任何一个西方国家大使馆申请庇护大多数时候都是不得要领的,他们可能连旅游签证都不会给你,除非你有外交价值。这也算西方国家的伪善。

再者,判刑过重,与罪行不对称,就形成了迫害(persecution)而非提控(prosecution)。两者之间差别很大。

今年3月,政府也以“涉及恐怖主义”之名将六位埃及异议分子遣返,尽管他们可能面对酷刑。和中国的维吾尔族情况不同,埃及和我们没有明显经贸冲突,这些埃及人就没有成为外交筹码的价值,也就没有所谓“人权高于马埃关系”的考量。

最后,马哈迪说我们是好邻居,那印度是不是我们的好邻居?

在本国极受部分穆斯林社会欢迎的极端传教士扎基尔奈克(Zakir Naik)喜欢搞大型活动做宗教比较,总结就是所有宗教都不如伊斯兰教科学理性。但假设非穆斯林也来这样比较而得出相反结果,请问国家会如何伺候呢?

马华和民政的人不要得意,扎基尔奈克是在国阵时代获得永久居留权的,行动党不时抓着来打,他们也活该被打。没想到现在行动党执政了,张念群反而失忆,竟然说扎基尔奈克到北方大学演讲是大学自主。换作她还在野,应该天天唱歌嘲讽了吧!

印度政府早在一年多前发出引渡要求,吁请马来西亚将扎基尔奈克遣返面对洗钱和仇恨言论的审讯,但从国阵到希盟,扎基尔奈克依旧老神在在,完全没担心过,充分说明希盟政府为了选票不敢得罪部分穆斯林,优先照顾他们的感受且妄顾普拉潘的人身安全。
 
所谓好邻居是幌子,其实是按照本身利益搞双重标准,和国阵毫无分别,也没什么值得称赞的。

*作者唐南发为聯合國獨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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