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与SRC贪污案审判之旅


透视大马

在前首相纳吉被控贪污的3年零5个月后,上诉法院即将于本周三(8日)对其SRC国际上诉案做出裁决。 (档案照:透视大马)

在前首相纳吉被控贪污的3年零5个月后,上诉法院即将于本周三(8日)对其SRC国际上诉案做出裁决。

但在此之前,上诉庭明天将听取被告纳吉关于允许在其上诉中引入新证据的申请

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告诉《自由今日大马》,如果法院不批准纳吉的申请,那将是司法不公

不过,此案的控方却反对纳吉的这项申请,并称此举只是为了拖延其上诉案的裁决。

纳吉已于去年7月被吉隆坡高等法院被定罪,目前正在上诉中。

塔斯马尼亚大学的政治分析家詹运豪在去年接受《纽约时报》访问时,即预言纳吉的判决很可能会在上诉后被推翻。“在马来西亚,这些政治案件的许多判决都会在上诉法院被推翻。”

他也预测,纳吉将在SRC国际上诉案中胜诉。

他指出,从长远来看,只要巫统仍继续执政,预计纳吉就能脱罪。

此案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一件大案,纳吉也是第一位因犯下刑事罪而被提控的前首相。

纳吉在SRC国际案中共面对7项控罪,包括3项洗黑钱罪丶3项刑事失信罪及1项滥权罪。

SRC国际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该公司由马来西亚财政部长公司全资拥有。

2012年2月15日,SRC国际公司的拥有权从一马发展公司转移到财长机构(MOF Inc)。

2018年7月3日,纳吉在其位于大使路的私邸被捕,前往位于布城的反贪污委员会总部,并在那里关押了一夜,第二天在法庭上面临指控。

2018年7月4日,纳吉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三项刑事失信(CBT)和一项滥权罪,涉及的SRC国际资金高达4200万令吉。该案件后来被移交给高庭审讯。

2018年8月8日,纳吉在高庭被加控3项涉及上述金额的洗钱罪。

2019年4月3日,审判开始,控方陈述案情,共传召了57名控方证人供证,提供多份文件。

2019年11月11日,高庭裁定纳吉表罪成立,并谕令纳吉需对7项控罪进行抗辩。

2019年12月3日,纳吉开始以243页的辩词进行15天的供证,并接受检控官的交叉盘问。

他坚称,2011年至2013年期间通过23笔交易存入他个人银行账户的32亿令吉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

2020年3月11日,经过33天的审讯,辩方进行结案,期间有19名辩方证人供证。

2020年6月1日,法庭开始连续四天听取口头陈述。控辩双方都在2020年5月5日提交了书面材料,并在2020年5月20日交出了答复材料。

2020年7月28日,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判纳吉罪成,就三项刑事失信罪和三项洗钱罪,分别判处纳吉10年监禁,至于滥权罪,则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5年取代。

不过,法官也谕令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只需坐牢12年。

法院还批准了纳吉的暂缓行刑申请,并在两名担保人及以200万令吉保释金保外。

2021年5月18日,以阿都卡立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完成了为期15天的上诉审理。其他两名法官为扎纳梅哈及瓦兹尔阿南。

2021年11月23日,上诉庭择定于12月8日宣判。同一天,纳吉布申请展延宣判,因为他将在新加坡逗留至12月5日。惟法院驳回了纳吉的申请。

2021年12月2日,纳吉申诉被剥夺公平审判的权利。他声称自己被蒙在鼓里,因为关键的证据被一些人隐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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