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南发专栏】阿德丽娜沉冤待雪


唐南发

过去20年,马来西亚雇主给外籍劳工的薪资持续偏低;随着印尼其他较为富裕的省份的经济蓬勃发展,愿意来马从事辛苦和粗重工作的印尼人逐年减少。(档案照:透视大马)

2018年2月,来自印尼Nusa Tenggara Timur省(简称NTT)的家务工人阿德丽娜·莉赛(Adelina Lisao)被发现遭雇主虐待,尽管得到医院的抢救,最终仍然因为伤势过重而死于非命。 

阿德丽娜的雇主安碧卡(Ambika MA Shan)于同年4月被控以谋杀罪,槟城高庭却在2019年4月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指被告高龄且健康状况欠佳,判其无罪释放,令人震惊。

经总检察署上诉之后,三司上诉庭日前以“无可上诉的错误”为由驳回,维持原判,阿德丽娜依旧死不瞑目,再度让世界对马来西亚的司法正义感到震撼与错愕。虽然总检察署承诺继续上诉,我个人已经不抱太大希望。

阿德丽娜来自印尼东部偏远的NTT,那是个非常贫穷的省份,民众识字率不高,工作机会不多,失业人口高达30%,因此一直有不少当地的年轻女性到马来西亚当家务工人。

过去20年,马来西亚雇主给外籍劳工的薪资持续偏低;随着印尼其他较为富裕的省份的经济蓬勃发展,愿意来马从事辛苦和粗重工作的印尼人逐年减少,仅存NTT,其隔壁的Nusa Tenggara Barat (NTB),苏拉威西和加里曼丹等地区还有大量印尼人到马来西亚从事低薪工作。基于地理因素,北加里曼丹省人到沙巴当油棕园劳工的情况很普遍;而马来半岛的种植企业也聘用许多来自NTB龙目岛(Lombok)的移工。

相比之下,教育程度较高,经济环境较好的省份,像是爪哇和苏门答腊诸省,其人民相对有得选择,出国打工首选通常是香港,台湾,新加坡和中东的海湾国家。尤其是前三者,不但薪金高,法律和法规也健全,对外籍工人的保障比马来西亚来得好。

马来西亚人对印尼人普遍带有负面观感,认为他们“贫穷落后,作奸犯科”,殊不知在印尼人眼中,马来西亚是个以所谓“虐庸”著称的国家。

过去二十年,除了阿德丽娜之外,涉及人命伤亡,引起印尼和国际媒体关注的案子就有:2003年Nirmala Bonat遭雇主以熨斗严重烫伤 (受害者和阿德丽娜一样,来自NTT);2011年,Isti Komariyah遭雇主夫妇活活饿死;以及2016年,Suyanti Sutrinso遭雇主以利器严重刺伤。

这些是印尼公民在本国被虐待或杀害的案件;因为来马工作而面对不幸的还有其他国籍的移工,特别是尼泊尔和孟加拉工人在马遭遇工伤事故的比例偏高。

菲律宾籍家务工的教育程度和待遇都较好,加上有天主教会和非政府组织的联系,面对不公平的时候,通常比较会据理力争;反观印尼籍女工因为文化和教育背景欠佳的缘故,被亏待也往往逆来顺受;印尼大使馆和领事馆因为要处理的移工人数过于庞大,支援能力有限。加上家务工人和雇主共处一室,外人即使察觉情况有异也难以介入。阿德丽娜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

追根溯源,家务工受虐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和马来西亚家庭习惯依赖低薪劳力有直接关系。而内政部属下的移民局掌管这块领域的配额和程序,更衍生了作业程序不透明和部分官员涉嫌人口贩运的问题。

最关键的是马来西亚的《1955年雇用法令》非但早已过时,并且所有涵盖其他领域工人的福利和权益都把家务工排除在外,例如每周的工作时限,周休以及社会保险等等,这些法律保障的缺陷都让许多雇主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把家务工当佣人甚至奴隶对待,才会一再发生侵害劳工权利的事件。

无论国阵,希盟或当下的国盟政府,都未曾展现出修正法律,还给工人尊严的魄力,仍然以雇主和资本家的利益为首。由此可见阿德丽娜不会是最后一个马来西亚公义不彰的牺牲者。

* 唐南发,标准猫奴,自由撰稿人。研究兴趣范围包括难民与移工议题,以及东南亚区域政治,视人道主义为国籍(humanity is my nationality)。热爱阅读,下厨,骑车和了解世界各国茶酒文化。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